本人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房子的线路搭建有问题,只有一间房子有单独的空调线路,但另一间没有单独的空调线,但配有空调,如果开空调就很容易跳闸,并在今天烧坏了保险,由于在租房时房东也没有告知这个情况。但是如果就算修好了保险没有改线路的话以后用空调也会跳闸烧坏保险,并且我们生活在重庆,没空调是不行的啊。我们通知了房东,她也说漏了嘴,说出了线路的这个弊端。然后就推脱,再打电话时就关机,我觉得她应该把房子的线路问题改好,不知道具体的权利义务是怎么样的?请求大家的指点!!
你好!我是在今年5月14号因为租房和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当时因为考虑到经济问题和房东达成了两个月交一次房租的协议,第一个月我押了一个月的钱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同时还交了一百的押金,第二个月的时候按照协议我是该交两个月的钱,但是当时因为个人的经济问题,和房东口头协议好交了一个月的钱。在当时签协议的时候说明
我从中介租的房,房子本来是三室一厅,中介把客厅隔成了4个隔断,我租的是次卧,押一付三,季付,每个季度提前30天付下个季度的,一年合同。开始中介说要退房的话提前一个月跟他们说,现在我想退房,可是中介公司却说不行,我找跟我签合同的那个人他们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合同写的中间退房的话要支付两个月月租的违约金
本人与一女性朋友合租一套套二房子,租金1500每月。当时是以整租的形式租下来的,签订合同一年,租金季付,押金1000。合同上乙方承租人是她的名字,最下面落款签字的时候我们都签字了。房租和押金我们都是各拿一半给的房东,现在刚住了不到两个月她就把房子退了,私自和房东协调交了750的违约金,现在我要交下一个季度的房
律师您好 恳请得到您的帮助.一年前我们租房57 平米。因为之前没人租过而且他家厨房较清楚,虽然没有什么设备但我们还是以1500元的价格租下。租房过程中他家灶面人工大理石面板出现裂痕慢慢裂开三条10工分的缝,影响了美观。我们以为是质量不好自然就会这样所以没引起太大的注意。还有灶台下的柜门因为搬家过程中磕到一些所以
我租房子,有一个月给房东钱的时候没有让她打收条(我们的合同是月付型的,以往一直打卡的,那个月房东回来了就直接给她了)。她现在反咬我一口,不过我前两天跟她重新签订合同的时候写了一句这样的话“乙方致2011年8月18日,即合同截止日期的房租已付清”。有了这句话,是不是就说明我到截止日期的房租已经全部付清了,不
租房纠纷,出了二房东,付了钱住押金要不回,房产中介不管,找谁解决?
我于2010年10月15日在通过一个房产公司租的房子,租金为付三押一的,租期为一年,应租住到2011年10月14日;在2011年7月10日时出租人让我付最后三个月房租,当时我没那么多钱,就与他商量了先付了二个月的,停几天再付一个月的,他收了钱就走人了。可就在7月12日时家里又来了一个人说他是该房子的主人,他同我前面的签约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