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 在杭州买了一套房子,看房时中介介绍该房同时有地下车位,成交后,中介将原始房产合同、购房发票,原始地下车位转让合同、购车位发票等一起转交给了我, 在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地下车位是赠送还购买的,在房产转户后,我们在物业处补交了08年至2010年的物业管理费和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发票是我妻子的名字,3年来车位一直由我们使用,想不到2011年3月,原房主以在原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地下车位买卖或赠送为名,在我们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再次将车位再次转售,价格16万,低于市场价(没有原始购车位合同及发票故比市场价低,谎称已丢失。)造成一车二主局面。原房主夫妇之一为浙大名教授,我是否可以维权。
请教律师业内的老师,我于08年初买房时同时花了92000元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当时开发商承诺车位是有产权证的并和房产证同时办好(享有70年的产权使用),08年底房子交付后就开始办理房产证,09年四月份房产证办好,但车位产权证一直没消息,去开发商那问了几次都说在办理,到了八月份去问还是没头绪。现在我要求退车位款并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上半年我在开发商那里买了一个架空层的开放式的车位,花了7.5万,面积大概40平方。当时图纸上标明此车位三面环墙,西面的墙开了一半,留一个门洞进出,西墙还有一半是封起来的,但是之后建筑商没有按图施工,西面的墙全部打开的,就能停两台车了,开发商就在地上画了两个车位线,又要我补2.5万
您好: 有关地下车位相关问题想咨询。第一:我已经购买地下车位,购买时开发商说只有使用权,使用年限和房屋年限一样(合同上已注明,70年),想问问这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第二:我只购买了车位,但还没有车,不使用,物业也让交纳管理费,是否合理。 谢谢!
如果租了一个铺位,当时看到这里有车位才租的,做餐饮的车位很重要,那时签合同时,没有涉及车位使用问题,业主要求合同签五年的,我也同意了。开业第三个月,业主说车位要收钱,当时迫于业主叫保安不让客人停车,只好给了他八千元用半个月的车位,但是过了这半个月,他又会再收费,这样被他诈,很难受的了,被他迫走的话,
本单位新建一个小区,属于经济运作的商品房小区,业主是具备产权的。现尚未建成,无人入住,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单位现在拟预售卖车位。请问车位定价权在谁?是现在的单位还是将来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售卖办法的制定是现在的单位还是将来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业主有无权利对单位制定的办法提出反对意见?
本人有一个地下车位,租赁给一家单位使用,合同约定租赁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2月30日,在2011年4月1日租赁方打来电话告知我们因特殊原因不租了,要退车位,退租金。因是第一次出租车位,自己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因是第一次办理这种事件,我可能存在知识欠缺、经验不足,在合同的约定中留下隐
我需要购买本小区一位业主的车位,现在开发商给他开的收据都是他的名字,而且协议也是他的名字,我找人把他的名字更成我名字,但是收据无法更改可以吗?我应该怎样办理不会出现问题,他卖我的价钱也比收据高2万元,如果我往外卖时是否有影响,急盼回复!!!谢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