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把乡下老家房子和土地占了,拆迁补偿,拆的是我爸的老房子,补偿给我爸的..协议是我结婚前跟政府签的协议..政府按我爸为户主的户口本上人数来定的补偿面积,有4人包括我.每人30就补偿120平方的房子给我爸..签订补偿协议后,我结婚了,房子今年才分下来,证件政府代办,但还没下来
请问,这房子有我的份没?算不算我的夫妻共同财产?我老婆的户口一直没有动过,仍然在其父亲户口本里
签的协议是以我爸的名义签的,不是我的名义
1、房产的价值受市场因素影响,既可能增值,又可能贬值。在增值的情形下,如非权属一方有权分享增值,那么,在房产贬值时,是否也要分担贬值损失呢? 2、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屋增值,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是不是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原购买方所有呢? 3、因市场价值的变化而产生的增值,为被动增值,是不是应认
我是再婚家庭今年50岁。15年前,后老婆带一女进门11岁,过门三年与我合力把我家祖宅翻建,如今女儿26岁未出嫁,与我夫妻形成共居关系,三人在一起生活,2011年7月份也就是两个月后,我家就要拆迁了,请问我家的房产是属于我们夫妻二人所有,还是三人共有?后老婆说拆迁补偿应当分三份,我们每人各占一份。我说拆迁补偿是夫
我是再婚家庭今年50岁。15年前,后老婆带一女进门11岁,过门三年与我合力把我家祖宅翻建,如今女儿26岁未出嫁,与我夫妻形成共居关系,三人在一起生活,2011年7月份也就是两个月后,我家就要拆迁了,请问我家的拆迁补偿款以及将来置换所得楼房,是属于我们夫妻二人所有,还是三人共有?后老婆说我家房子的拆迁补偿款是夫妻
您好: 我有疑虑想请您帮忙解答下。 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我现在爱人结婚不到3个月,因为各种事情要离婚但我们婚房是之前买的当时是因为我公积金审批比较慢,所以就先用她的,但为了房子,我们就先打了结婚证,所以是2个人名字,但我家(男方)拿个全部首付20多万,女方拿了7万。 现在要离婚了,这房子应当问题怎么判
我们是再婚,我们俩婚后为女方儿子买房结婚,房子是贷款买的,贷款由女方儿子自己偿还,使用女方儿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离婚,这套房子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另外买这套房子的首付款,是卖了女方前夫留下的房子钱,我们又添了12000元,装修花了45000元。房子名是女方儿子
男方婚前房屋在二婚后卖出,再按揭购买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没有工作找到男方后,劝其卖掉原来个人的房屋财产,婚后又让其用所卖房屋财产买了按揭的新房,请问这个房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是,那就这样让女方骗取财产吗?
政府把老家的房子拆了,并在我结婚前与户口本上户主也是我爸的房产,就是我爸签订了补偿协议(现在分了房协议被政府收走了).当初是按我爸、我妈、我和我奶奶4个人补偿的4人份平方算的面积(我们老家平方不够是我爸出钱买够平方花的钱).签订协议后我结婚了,今年才分到房子,而且政府一直是与我爸爸的名义在安排补偿,请问
为结婚买的合同房,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债务是婚后还的,但是没有证据提出,婚后房子没住,现在拆迁还建,如果还是老公一个人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们夫妻结婚几年后,男方房子拆迁,应当时拿两套房子现金不够,有一套房子是问女方妈妈借了十万元,当时说好钱不还拉了,名字写女方父亲名字的,现在夫妻要离婚,请问那套房子是属于男方单方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