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2010年年底打架导致受害人轻伤,起初受害人报了警。而时隔半年警察才追究此案。而受害人并没有提出什么要求。像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他与我是在校大学生,并且住同一宿舍,因口角发生打架事件,他先动手,但最后造成他脸部受伤到医院缝了7针,于是他便提出赔偿他4000元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前提是当时是在老师的调节下,而后他又说现在就要解决,过了今天就不是这点钱能解决的问题,过了一会,他又说只要2000的赔偿费,医疗费除外,我不同意,于是在
我跟人打架,对方共四人,法医鉴定其中一人轻微伤,其他三人不构成轻微伤,这四人住院到第16天时,伤情早已完全恢复,我已垫付医疗费4万元,但这四人仍然拒绝出院,也拒绝和解,要求我继续垫付医药费。我拒绝垫付,他们就自己付钱住院治疗,打算以后向我索要费用和赔偿,现在已是第22天。我鉴定没什么伤,没住院。 这
大约在2011年1月上旬的某天,同单位人因磨嘴,其老公(在某某部队回家探亲期间,正月初5要返回部队)动手扇了我一巴掌,然后同一房间的一个外人看见后向单位领导—即正院长汇报有人动手打人了,院长态度则给予不理会(听说院长和那女的有一腿)··后又过两三天左右,我跟家人说后,家人去单位找那人说事,但开始并没有动手
打架是对方的过错引起的,且双方都有轻微伤,法医两次鉴定都是轻微伤,现在对方恶意夸大病情,故意扩大损失。请问,这种情况该怎样赔偿?
约一个月前,朋友夫妇与两女口角后互殴,对方先动手但不承认,对方一人鉴定为轻微伤。我方鉴定无伤。已经调解多次,对方赔偿要求越来越高,现在已达五千,警察说再不接受调解就要刑事拘留,档案会留下污点。怀疑对方找了关系,现在该怎么办。我方还丢失物品达四千元,未提出要求赔偿。
我朋友跟人打架对方鉴定出轻微伤要求赔的数额很多请问该怎么办、在打架的过程还是对方先动手的之后报警派出所有权利拘留我朋友嘛?
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我轻微伤!已经取保候审! 有问题想咨询!
您好! 事情是这样! 起因是我单位的4个人 与 另外一伙人(人数不详)发生摩擦口角!当时双发并未动手! 然后我单位其中一个人 打电话给我 说有点摩擦 让我过去一看究竟! 我过去之后 没有找到和看到我单位的人(当时他们跑了), 在我找人途中 经过一条胡同, 遭遇了对方一伙人 并与其中的两个发生打斗!(他们都
人看上去一点事都没有,对方说自己检查了轻微脑震荡,反复看了两千多,还说要继续看,再复查,还要求精神损失费。请问精神损失费要赔吗?最多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