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于婚前向我借款20W,并立借条:于2011年4月偿还,立据日期为2009年10月1日。2011年4月9日结婚并于当月20日离婚(为了借款的事情),并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此笔借款,而且应2011年8月1日偿还借款。2009年的借款我都是以现金的方式给他,有一笔8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我保留了银行转账的凭证。 现在经协商男方愿意在明年3月还款,我的问题是原来的借款是在2009年10月签立,明年过了诉讼期,离婚协议上签署还款日期是2011年8月1日。为此新签的借款要注意什么事项,便于以后的上诉,谢谢
2009年1月份,我表哥[已结婚}开我家的车碰到一个61岁的老人·交警大队判定是我们付全部责任。但是他却告我家是第一被告,保险公司第二被告,却都没有告肇事人,这合理吗?那个61的岁的老人有个11岁的养女·给他儿子他儿子不要的,我们这里08年人年均收入4202,原告说要赔偿他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
某造纸厂职工在食堂因冷藏柜的柜体带电,触电死了,家属要找工厂赔偿,工厂说是冷藏柜漏电是产品质量问题,应该找电器销售行,销售商又说冷藏柜漏电是产品质量问题是生产商的责任。生产商说,冷藏柜是经过去时关部门检验为合格的产品,故不承担责任。
求助:我父亲于2005年受开发商雇用,负责一片旧房改造的拆迁工作,无资质。有一户未签订合同的住户仓房下窖,拆迁期间雨水量超过往年。他周围的住户陆续搬走了,门窗也被房主拆走了,房子被雨水浸泡,水从地上渗入他家的仓房内,把存放在仓房里的眼镜存货给泡了。他家于2005年5月12日起诉我父亲赔偿1万元。法院于5月25日开
向银行贷款 有担保人 若借款的人 不还贷款 银行来向担保人追债 那应该怎么办
向银行贷款 有担保人 若借款的人 不还贷款 银行来向担保人追债 那应该怎么办 就贷款人是那担保人的印章和房子去向银行贷款 但在办理手术时担保人本人并不在场 一却都是贷款人跟银行在办理 但现在贷款人还不起贷款 银行来找担保人还款 但担保人也没办法还 那应该怎么办呢
法院判定被告人于2009.12.30前付清借款,但是被告人自经未付清,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多少时间
法院判定被告人于2009.12.30前付清借款,但是被告人自经未付清,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多少时间会过有效期?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