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是这样:在操场上对方男孩子先拿一绳子打我女儿,被我女儿抢过来结果绳断了,那个男同学就追,我们就跑,跑了很久实在累了,才想到去楼内女厕所躲避,结果由于厕所地上有水直接滑倒,导致门牙缺损坏死,必须18岁做烤瓷牙。并不是对方孩子推到的,所以对方家长不想承担主要责任。但由于事情发生在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孩子
学生在下课期间捡地上的树枝玩耍时,一学生不慎把树枝稍扫入另一学生眼中,经治疗一段时间后,现眼睛视力恢复到1.0(未发生伤害时视力1.5),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无责任?
我儿子四年级,在做眼保健操的时候脚放在课桌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后排的同学跑出去拌在我儿子的脚上摔倒,导致段了二颗牙齿。对方提出15000元要求我们赔偿,请问我们有责任吗?应该是承担多少的责任?学校有责任吗?
上课时间老师不在,同学之间开玩笑发生意外,学校应该负责任吗?
上课时间老师不在,同学之间开玩笑发生意外,学校应该负责任吗?谁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