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由于意外导致人身伤害,请问消费者起诉服务中心有诉讼时效吗?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消费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由于意外导致人身伤害,目前已接近一年(法规规定医疗期为一年),但还处于治疗期,前期治疗费全部是由主要责任方支付,服务中心没有支付过。由于治疗未结束,所以没有起诉。请问消费者起诉服务中心有诉讼时效吗?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消费者权益还能受到保护吗?
因纠纷致人轻伤(很轻),公安已受理并调节无效(没有调节无效书面资料),转入检察院公诉,检察院一直没有消息,无决定公诉或不公诉的告知书,问这期间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如果检察院一直没有消息,自轻伤鉴定之日起一年是否到期 能否介绍您代理的类似情况,专业术语不好理解
一教师林某非因工外出死亡,事发后学校已给予补偿,相关的职能部门已经对工亡问题做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现家属仍以工亡起诉,请问该案能否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
妻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要求单位理赔,单位不予理赔,我们如果起诉单位的话,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是怎么
我妻子于2005年2月9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当时是我开的车送她上班,由于雪天路滑导致事故,是我的全责,2007年9月终结治疗经过交通事故处理时,赔偿调解书认定我赔偿给我妻子相应的医疗费用及误工、护理、交通等费用,由于我们是夫妻关系,实际上我妻子并没有得到实际的赔付,由于我妻子当初已经认定为工伤
2007年我妹妹因家务事吵架,我们过去劝架时却被她婆家人打成了轻伤,他对象害怕跑了,后来他回来,我们考虑有两个孩子,都已经40多岁了,能凑合过就继续过,可是这几年男方始终和他母亲一起住,跟本不管他们三个人,还经常去赶他们,因为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我妹妹实在气急了,就起诉和他离婚了。以前因我妹妹的关系,我们
我是2009年4月份出的车祸,因怀孕不能治疗,到生了做的手术,现在还在继续治疗中,接下来还有第二次手术。 如果从受伤之时算的话我是不是超过诉讼时效了?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从受伤之日算还是治愈后算起的呢?
在服务部门上班时间里,捡到消费者的包裹,未及时上交,后被查出原封上交。未对失主造成损失,请问用人单位
律师您好! 如果在服务部门工作,在上班时间捡到消费者的包裹,当时未及时上交,后被工作单位查出后,交出物品,但从捡到物品到上交期间并未动过里面的东西,连看都没看过里面是什么,没有给消费者造成任何损失。但用人单位的处罚决定是:1、当场开除。2、扣除当月全部工资。3、不返还入单位时的押金。请问用人单位有权
消费者在公共娱乐场所消费由于装修原因导致人身伤害,谁负责,请问有什么规定的法律文件或管理规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