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号我妈妈撞了一个老奶奶,今天去处理事项,我们愿意出全部医院费,包括额外在给一些费用(应为年满55之后没有旷工补助),她也没有住院。今天去处理她们带了一个警察之类的公务人员,开口就说你给2000我们就解决了,我老妈说1200元。(第一次医院费用我们结算的680左右,接下来她们说挂水挂了600元左右)。她们说不行必须给一个月的工资补助。还说如果不处理不给就要去我家。所以今天我去了他们单位咨询一下,他却指着我们叫我们滚。手机应为拍视频还被抢了。一边对我们说有摄像头,一边抢我手机,现在只有录音。(现在说我手机丢了,别人捡了送他们那边的)。求解录音算证据嘛。
1、当场报的交警,现在交警说我们只负责协调。
2、我们愿意支付医疗费用,以及额外在支付500元
3、今天去协商没有按他们的意愿支付就说我们不愿支付不愿协调。
4、警察和被害人是亲戚关系,他不是不应该出面管理的嘛
5、非机动车相撞
警察在没有完全了解情况下就劈头盖脸的指责我们不讲理, 故意刁难. 在我明确告知我有心脏病需要休息时他不信一直怀疑我在装病. 说他干了30年的警察像我这样见多了,你这样做是没意义的. 还一直用手指着我朋友的脸大声的说我们, 把我朋友的小孩给吓坏了, 还让我们上警车, 小孩才四岁半一听要上警车吓的大哭不愿意上去, 他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