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舍友发生口角,动手打了别人!
与舍友发生口角,自己一时控制不住自己愤怒的情绪,打了对方,时间也就是十几秒。对方的头破了点皮,其他身体部位,我都打都没打,碰都没碰。事后和解了。但是对方要我赔偿580的医疗费(其中包括去医院拍片子的钱),请问法律人士,我应不应该赔偿?如果赔偿,需要赔偿那么多吗?
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然后还手打伤别人,自己也被打伤(轻微伤甲级),是斗殴还是正当防卫,怎么样裁
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然后还手打伤别人,自己也被打伤(轻微伤甲级),是斗殴还是正当防卫,怎么样裁判双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