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女的,非我女朋友)给我买了个手机,手机里面有我和我女朋友的亲密相片和信息。 现在手机被那个女的拿过去了 看了我和我女朋友的亲密照片,现在不把手机还给我了。 我想咨询下这算不算是侵犯我隐私权呢,手机我还能拿回来吗,既然是买给我的那也算是我的个人财产吧。不算是她的吧。手机无所谓可里面的信息照片让我很不放心。
有人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在QQ空间相册发布本人照片,并且进行人身攻击,还发表日志泄露本人隐私,并再三中伤本人,请问是否可以以侵犯本人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提起诉讼
我的电脑里有我的一个亲戚的个人隐私资料,不久前我的电脑中毒,导致信息泄露,并且照片还被PS合成起来,
我的电脑里有我的一个亲戚的个人隐私资料,不久前我的电脑中毒,导致信息泄露,并且照片还被PS合成起来,具体是说当事人有外遇,还发布了电话信息等。更倒霉的是所有的消息是从我的电脑里发出的,或者说就只有我的电脑里才有,现在那个亲戚已经把矛头指向我,请问我这样的事件算违法吗?如果是的话请说下严重性
律师您好,请问如果未成年时犯罪的记录于一家网站公布了,这是否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我记得新的法律条款上,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全部要封存加密!
婚介所泄露当事人隐私给厉害关系人,以什么理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情形法院会受理吗??
我的朋友在得知丈夫外遇,一气之下跑到婚介登记,并签了合同,缴纳了服务费。其丈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提供了当事人在婚介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庭审中其丈夫解释了登记表是从婚介所复印而来,是因为他母亲和婚介负责人是老同事关系,婚介所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隐私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呢?这样的情形
我一位朋友,离异已两年,其前夫趁其不在本地期间,去中国电信将其前妻的中国电信手机卡挂失并补办新卡,致使其前妻正在使用中的手机停用,又通过新卡调出其前妻的通话记录,对其前妻的朋友进行电话骚扰及发送一些无聊甚至无耻的短信,诋毁其前妻。 请问:在追究其前夫责任的同时,可否对中国电信的这种机主本人不在场
蒋律师您好,因为疑似情敌的出现,扰乱了我和男朋友的正常生活,我非常气愤,冲动之下在红豆手机有缘网上用她的手机号进行了注册,泄露了她的电话,之前也在QQ上诋毁过她,现在她受到了莫名电话的骚扰,说是要报警,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