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是澳大利亚籍华人,现在深圳工作。我与前妻3年前在澳离婚,口头答应她放弃福州几套以她名字婚姻期间买的房产,现她处置房产时遇到房管所的质疑,因此想要我出份弃权书。写弃权书容易,但如何让福州房管部们相信是我写的弃权书,是我的签字呢?如果在澳洲这很简单,只要找个免费的太平绅士,在他面前签个字就好了,但中国不认可太平绅士,我该在谁面前签字呢?可以请公司老板盖章签字认可我的身份的真实性吗?几个同事签字认可我的身份可以吗?
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房产转让协议是妻子签的,而且签的是丈夫的名字,按的是妻子的手印,丈夫当时并不在场,而且妻子还拿丈夫身份证来复印,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嘛?我交了定金一万,中介1400元,土地证上写的是划拨,我也不清楚是什么,问中介也不说,说是没有问题。请问下怎么办。
外公在五六年前去世,他名下有一处原来单位集资分配购买的房产。外婆健在,外公只有大伯伯,二伯伯和我母亲三个子女。这套房子以前是因为外公外婆和二伯伯,二伯妈还有二表姐在一起住才能分配得大点的。现在二伯伯也已经去世了,二伯妈和二表姐已经搬走了。我父母现在跟外婆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外婆也主要由我们家赡养。
我爷爷奶奶有3个后代,我爸爸伯伯和姑姑,我伯伯因为工作在外地户口迁出去几十年了,我爷爷奶奶一直住我爸爸这边,家里的户口是我爷爷奶奶和我爸爸这一脉,前几年我爸爸在经过我伯伯的同意这块地给我爸爸盖房子后在以前的老房子的地上翻盖了房子,这块地是生产队分的,房锲在我爷爷名下,后来我伯伯和我爷爷都去世了,我爷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我俩在结婚后买过一套两限房(现价值280-290万),房产证上是我俩的名。但这套房子是属于他自己的平房拆迁时分配所得的两限房指标。被拆迁的平房是他在我们婚前取得。拆迁、得到两限房指标补偿,是在我们婚后进行的。请问,我能要求对此房产分割吗?此房属于他婚前财产吗?
你好···本人与妻子在2006年离婚,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两人各占50%离婚前两人协议把两人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子给儿子,并写在离婚协议书上··并且无共同的债务关系。前妻无权住在此房子,可是前妻在2010年给人起诉偿还债款,··法院判决书已下来···查封了房子·· 我想问··这不公平把·我该怎么办!~
12年前呢,我父母有一处住房,我兄弟姐妹5人,老人需要照顾,大家商量让我回家照顾,并且把房子给我,把我所拥有的房产给老人,属于小房换大房。我的房子是给父母支配,父母把房子变卖了,然后分给了5个孩子。父母的房子有公证书,而且房产证也已经更正为我的名字。现在我手头的证据:有个其他四兄妹的签名,是个关于“我们
外地领证,两套房子都在北京。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一套房子,男方家庭出首付款,自己还贷款2年后结婚,男女双方共同还贷一部分。婚后以女方名字购买另一套房产,男女双方家庭均出资首付款,但男方占大部分,之后共同还款。如离婚就房产分割提出异议提起诉讼,会如何分割?如何争取女方的利益,谢谢! 男方婚前房产女方不想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