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李某向我借款十万元,约定一年后偿还,并让孙某作为该笔借款的一般保证人。我认为李某数年内都无法偿还该借款,故与孙某约定其保证期间为五年。2011年3月4日李某并未还款,我考虑到有孙某作为保证人,就没有向李某讨要借款。2013年1月,朋友得知此事后告诉我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再不起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我有些担心。请问,如果对李某的两年诉讼时效经过,孙某的五年保证是否会受到影响?
我是一个游乐设备的安装工。通过厂家我被介绍到外省出差安装游乐设备。雇用我的客户是哈尔滨的。结果干了两天就被客户打了一顿。甚至用我们安装用的五公分粗的钢管打我。并要回我应有的工资和路费。我们出差安装的路费还有工资食宿都是需要客户负责的。工资是干一天结一天。他一直打我让我把所有的工资和路费都还给他。不还
我和我老婆是通过媒婆介绍认识的。介绍的时候女方母亲说自己是我老婆的“亲生母亲”,父亲是养父。和我老婆恋爱发展很快。认识一个月就订婚了,订婚当日约定男方支付女方彩礼10W8千加2个金器并支付女方“2桌酒席钱”,“彩礼结婚后会压箱全部返还”。我男方同意后就支付了彩礼和金器。没过几天酒席女方反悔了变4桌了。。我
为了一点小事情,他打了我爸爸两个耳光,也没什么事,我爸爸今年78了,我是今天才赶回家来的,我想问一下我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我母亲2005年退休,当时退休金是由社保和单位各承担一部分。到2009年单位不承担了,请问单位承担部分是否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