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外地到珠海上户口的、我是1995年就在那里定居了、我现在的户口本上是写着珠海斗门区白蕉镇白石村的、但是村里面的分地分钱事都没有我们这些外地人的份、原因是我们不是纯正的本村人、我们的户口也是本村的、不明村里面是怎么分配、村里的土地卖了一部分、土地是国家的呀、村民有分红、但是却不给我们这些外地来上户口的、明明本村的分红分地都是由本村户口所持人共同拥有的、但是我们村里面人就要私吞我们的那份钱、很多个外地到本地上户口的家庭都是没有享受到这个村里分红、在我们那边的政府去上访那些人每次都是人去楼空的、政府不管、现在我们这些不是本村的都来到广州这个的相关部门上访解决、请问我们是不是有这个分红的?
2008年动迁村里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包括我家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没给卖地补偿合理吗?现在还没回迁还可以要补偿吗? 我的户口和房子都在村里但我家人都不在村里工作也可以要补偿吗?
2008年动迁村里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包括我家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没给卖地补偿合理吗?现在还没回迁还可以要补偿吗?我的户口和房子都在村里但我家人都不在村里工作也可以要补偿吗?
您好: 最近村干部把地卖了,说是要给老百姓按农村户口分钱,我是个大学生现在已就业,当时上大学时按要求户口农转非了,村里还有几个和我一批考上大学的,他们的户口也农转非了,按村里的标准我们这些人应该都没有份,但昨天村里的小队长竟然说群众投票把和我一样的其中几个人选上了,现在就没有我的份,了解之后知道是
生于农村的我是自费上大学的,1996年毕业后到当地的民办学校任教,2003年参加公务员招考,2004年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但户口一直保留在农村,即跟随父母的户口。今年村里因承包地被征用,上面给予补偿和安置,请问,我能否参与补偿和安置吗?
生于农村的我是自费上大学的,1996年毕业后到当地的民办学校任教,2003年参加公务员招考,2004年6月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但我的户口一直跟随父母保留在农村,现村里承包地被部分征用,上面给予补偿款和土地安置,请问我能否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吗?
我于2000年后因到南宁市经商,于2003年前后买房,并于2006年以常住人口为由把户口迁到南宁市,我迁出后,村里的承包地未作任何调整,请问我是否还能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
我于2000年后因到南宁市经商,于2003年前后买房,并于2006年以常住人口为由把户口迁到南宁市,我迁出后,村里的承包地未作任何调整,请问我是否还能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
出嫁女未迁出户口而且女儿户口也在女方所在地村里现在卖地分门面划装盘我和女儿能分到吗?
出嫁5年不过老公是湖南过来我们这上班的户口也是公司从学校直接迁过来的现在还是集体户口因为我们打结婚证的时候我的户口没迁出孩子出生了也跟着我呢。现在我们村里卖地划分门面,他们说我是嫁出去的女儿什么都没有说我是湖南人可我老公现在户口都不在湖南我怎么成湖南人了,我想问下我跟我女儿享有 跟村里村民一样的权利吗
村里给了腾退房屋的补偿办法 我们村不进行房屋评估,按3种院子的大小情况0.3亩、0.35亩、0.4亩给房屋的面积和补偿钱,不管这个院子住多少人1个人的给2套房子,我家这样7口人的也给两套。 我们家的院子是解放前我爷爷买的比一般的大属于0.4亩的最高给2套房子。村里这样的腾退办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