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2007年离婚,协议住房归我所有,后经前夫劝说购农民拆迁别墅,把住房卖了购置无证别墅,大小产证全无。他说不会有问题的,我同意的前提是房屋登记在我母女名下,具体由他一手操作,结果他把自己、我们母女三人都登记在上,所有资料他一手控制,前段时间我去开放公司查阅了下资料,签订的是6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起诉?(他不让我住进去且出租他人,目前我无房可住)
因女方与男朋友分手,男朋友家人向女方索要分手费一万二千元。取得协调后,女方支付了该笔费用,并留有证明人的收据及银行存款凭证。半月后,男方家人又打电话索要六千元,并威胁如果不给钱,就去女方公司闹事,逼迫女方辞职!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敲诈?该如何处理?谢谢!
父母都在,膝下有4个子女,老大离婚与一女儿与老人同住,原来生活都是老大照料,老母亲中风后4个子女开始轮流照顾。现在因为房产证上只有老大的名字(房子3次装修,包括楼来买下都是老大出的钱,所以老母亲同意把房子给老大),但是老三因以后分不到房子,所以不照顾老人,也不肯付赡养费,请问这种情况能起诉么
在单位曾住过的小屋,有个人的自行车在里面,后我走以后,这个屋别人处理过东西,几年后车主找来,要自行车,碎叶不知道车子到哪里去了,我根本没有动过她的车子,她一口咬定是我拿的,并侮辱我。哎,被人侮辱和诽谤,可否起诉?
您好!我是一个做煤生意的中介商,由于我和卖煤给我的人做了口头协议,如果他拉给我的煤在我规定的灰分里,那我就按说好的价钱,拿现钱给他。可是在拿了钱以后的一个星期我加工煤以后做出的灰分和当时的不一样,我是否可以起诉他,叫他退还多余的煤款呢?
我是广西人,65岁,我有三个子女,他们都没有给我生活费,我想告他们,但他们三个人都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务工,其中一人的户口在番禺,请问我能否在广西告他们,这样我行动也方便些。
我公司与赵某在2004年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协议规定两年内分四次还款,债务人却在2007年还了一部分。剩余部分至今未还。协议规定:到期不还愿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有权继续追讨。请问如果我公司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可否胜诉?
我在南昌因交通事故至八级伤残,该肇事车虽是江西的车但在江苏一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考虑到江苏的赔偿标准高,我可否到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各位律师好: 我于2011年12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3月之前办理完所有手续,银行收了他权,等待银行放款中;但过去4个月了,银行以没钱为由迟迟不放款。 其实是因为银行要收取1%的营销费,但无收费依据,我投诉过银行,银行主任故意拖延。所有交过这个费用的人都放了款,也就是比我晚贷款的都放下来了。 请问,以上情况,
好友2010年底在网上认识一男友,双方见面后,感觉良好,去男友家拜访后,开始交往!男友以创业启动资金缺乏为由,陆续给好友要钱,好友将自己的积蓄1W打卡给男友,过一段时间他又找好友求助,并承诺钱会在2011年5月1号还清,让好友帮他想办法,好友借了2W给他,后又以家庭困难为由找好友求助,好友把信用卡给其男友,刷了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