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汶川地震以后,国家给了我爷爷一部分补偿款。现在情况是,该款项已经被人领取,领取人签名是我爷爷的名字,钱却不知道去向何方了!请问律师,这笔钱我们该像哪个部门,该怎么样寻找回来呢?
我是湖北潜江王场镇村民,在外打工,户口从没迁出过,我老婆是外地人,在把户口迁入我村把我列为户主时,也不知什么原因,在我的户口本下方也注明了是外地迁入户口,因此此次村里发放耕地补偿款时,没有我们俩人的,我该如何追回我的耕地补偿款,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基本情况: 公租住房东城区中鲜鱼巷8号北房三间,开两个门,另外西房一间,父亲为承租人。公租住房处的户口长期由两个老人、大儿、女儿、小儿共户,直至女儿(1979年)、小儿(1989年)婚后先后迁出,大儿1989年由山西插队后回京迁入父亲承租房,之后二老与大儿一起生活。2003年初大儿新购买西直门具有产权的住房,两老人及
一个地区要拆迁了。城管队长,以自己在地方的威风,多次在被拆迁户的家里建了违章建筑,领取了补偿款。1、将违章建筑款全部领取;2、与拆迁户共同瓜分违章建筑补偿款。这两种行为是否违法?如何定性呢? 别人家房子是合法的,就是在人家合法的房子里又多建了一些建筑。这部份政府也是补偿的,不过是补偿的少点
我曾经在一场官司中胜诉,判公司赔偿我8千多元钱,也曾经强制执行过,可是以数额太小,没有可抵押的不动产为由,或是公司账户上没钱为借口,敷衍了。后来我也懒于奔波,就搁浅了。听说公司的一把手在市里有人,所以很多本公司的下岗职工都没办法,养老保本子也拿不出来,自己也没法续交,请您指点迷津!多谢!
我村现在把卖地补偿款都给了现土地承包人,问,有户口没地的妻子和新生儿应该分得补偿款吗?村里这样分配合法吗?我们现在应该怎没办?
动迁安置补偿款有份.分配的安置房有份但户主不让享受应该吗.如何取的应有的权益
您好 我家这次在动迁中享受到钱款的共有10人(被动迁房中有3个独立户口.其中小弟弟一人一个户口.大弟弟一家三人一只户口.妹妹一家3人和父母及我孩子6人是一个户口.被拆的房屋大概有70平方).现在对动迁钱款没异议.但是现在父母不让我孩子得到分配下来的安置房.(这次动迁组按10人分了四间房子.一套74平方三套65平方.没具体
市里修环城路占了我村几十亩土地,其中一部分是村民的口粮地。我村实行的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每五年一调整,现在是五年一调整的第三年。这三年中有死亡和出生的人。请问,这补偿款如何分配最合理?谢谢了!
我父亲在建筑工地因挡土墙倒塌意外身亡,母亲已经不在,我和妹妹尚未结婚,上面剩一个奶奶,请问这种情况下,补偿金有没有法律规定膳养老人的费用是多少,我奶奶自己生活,没有在任何一个儿子家里生活.现在叔叔和姑姑婶子都在看着这份钱眼红,帮我奶争夺这部分款项,我们并不是不想膳养奶奶,我父亲应尽的义务我们会做的更好,可是我们
我村土地因地震北川迁址被征用,获得补偿款。(多少不知道)村小组长找了几个人(多数是亲戚)商量分款,有1.7万的,有1万的,有5千的,有3千的,有2千的。我问组长分配方案和要求财务公开,他说:“不想跟你说,你去告好了。”还说我是外嫁女,应少分土地款。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95年都因工作关系户口迁出了本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