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3年买了三间房子,那时房主已经去世,他妻子和儿子把房子卖给我了,签了一份协议有村委会人员证明。当时没办理公证手续,现在他妻子也去世了,现在去公证处工作人员说还要他岳父母放弃继承权,他妻子和子女都同意把房子卖给我,他妻子当时卖给我的房子,这里面还有他岳父母的事么,有他岳父母的继承权话,他岳父母这
现有一事不明想咨询,望能帮忙解答!谢谢! 现一套民房,户主已过世,继承人无心要这套民房,要赠与他人,并且已经公正过赠与他人,房证名是过世户主,现在想把户主更改成被赠与人得名字,请问是否可办理,办理同时需要什么证明与证件 ,“应先继承再办赠与”是要先把房产过户给继承人,然后再过户给赠与人,是这个意思
村民王刚与刘氏系夫妻关系,王刚于1970年死亡,王刘氏于2001年死亡,其夫妻二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因其地主成分,长子王甲和次子王乙均未曾结婚,均未有子女,长子王甲于1968年死亡,次子王乙于2008年死亡,长女李王氏婚后生育一子李宝林,于1953年死亡,因其家庭为地主成分,而且在解放建国后,房产被当时的大队没收,1980
村民王刚与刘氏系夫妻关系,王刚于1970年死亡,王刘氏于2001年死亡,其夫妻二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因其地主成分,长子王甲和次子王乙均未曾结婚,均未有子女,长子王甲于1968年死亡,次子王乙于2008年死亡,长女李王氏婚后生育一子李宝林,于1953年死亡,因其家庭为地主成分,而且在解放建国后,房产被当时的大队没收,1980
父亲去世,现有奶奶,两个叔叔,母亲和我。两处房产都写的父亲的名字,房产应该怎么分配,想过户到母亲或是我的名下,什么方法简单便捷?现在可以由母亲公正赠与我吗? 两处房产都是在父母婚后购买,应该是父母共同的财产吧
丈夫初判刑入狱,双方经法院判决后离婚,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男方的,现房产归女方,请问怎么办理过户手续,要男方本人到现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