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若自己不辞职,过一两年后若辞职还有10月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吗?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上班时受伤的现在评了十级,我合同还有2年才到,那如果我继续上班过一年才辞职,厂里会付我那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本人2006年发生工伤事故后依然在原单位工作至今,现在本人提出辞职,不知是否还能向公司提出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河北省邯郸市某煤矿工人。于2008年12月出工伤,治疗期为半年。将于2011年9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最近在申报伤残补助,可单位说只给10个月的而且是按等退工资,即每月650元发放,这似乎不合理,是不是应该按本人出工伤时的月工资算啊?具体应该怎么发放希望李律师给与解答!谢谢!
工伤鉴定为残疾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是什么?
2006年12月工伤,2007年7月鉴定为十级残疾职工,2011年1月30日离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离职时,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还是按2006年工伤时,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呢?
本人王次国,男,现年54岁,自86年进入一家国营造纸厂做长期合同工《搬运工》及至2004年厂里改制。以厂为家18年,工作不分昼夜,勤勤恳恳,全厂有目共睹。于95年元月份的一天上夜班时,不幸被石滚碾压在左脚上,造成粉碎性骨折。经多医治,但现在行走还是非常困难,腿内仍留有钢板,因无钱而尚未取出。经劳动部门伤残定为公
我是教师,在工作时摔伤,没有及时在一月内申请工伤认定,(一月后申请认定的),没有工伤医疗备案,也没有住院,我的医疗费是自己临时支付的,现在又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参加了工伤保险,我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应由单位出还是保险部门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四川标准执行还是按外省
我03年以前在四川的一个民营公司(总公司)工作,02年总公司在外省建分公司后03年调入外省的分公司(性质是:法人独资公司)工作,但所有保险都是由外省分公司扣款后在由四川总公司统一在四川参保缴费,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在四川领取还是在外省领取(执行标准应是按四川标准执行还是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