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捡养一个女孩,离婚时判给了前妻,后重组家庭,妻子曾生育过一胎,仍判给了前夫,我们是否能再生一个小孩
请问在黑龙江,如果再婚的夫妻,没人都曾经生育有一个孩子,现在他们两个还可以共同生育一个孩子么,听说黑龙江有这样的政策可以生“感情孩”是真的么
男方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后判归前妻抚养,女方与前夫育有一女,离婚后判归女方本人抚养,请问,男方与女方再婚后,新组合的家庭中,有女方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他们可以再申请生育一胎吗?男方是苏州户口,女方是泰兴农村户口 如果不可以,而女方的前夫非常希望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如果抚养权变更后,再婚后的双方就组成了无
女方(本市非农户口独生子女)离异,有一女,判给对方。现再婚,男方(非本市非农户口,本市居住证3年,有本市房产)初婚。想了解这样情况的生育政策相关。
你好!我是再婚,上次婚内已生育一女孩归我抚养,现在的丈夫一婚时生育一男孩归他前妻抚养,那么按照政策我和现在的丈夫是否可以要一个共同的孩子?
男再婚,有一子,判给前妻,再婚后,妻子是初次生育,要孩子有年龄限制吗?他们的孩子是一胎还是二胎?
男再婚,有一子,判给前妻,再婚后,妻子是初次生育,要孩子有年龄限制吗?他们的孩子是一胎还是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