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个人看我不爽不是我打不过他是我不想还手。如果是他们先动手我把他们打残了的话我要付责任?
我是在一个食品加工的小作坊里打工,被喝醉酒回来的老板找了个工作上的借口然后把我给打成了鼻梁多发性骨折,请问他需要对我负哪些责任?希望哪位比较懂法律的朋友给帮个忙,越详细越好,谢谢
前天搬家,车子停在对方门口,然后对方一直在辱骂我,让后我就回骂了他,他就上来要打我,抓我领口(脸被抓伤)。我就还手了,打到对方眼睛。眼睛没瞎,伤势不算严重也不算轻,对方说要通过派出所解决,警察说我这个构成刑事犯罪,要拘留, 我想请问下,这个有这么严重吗?
亲戚见我跟别人有纠纷,我没有联系他们过来,他们把对方打伤了,我需要负多少责任
与同行打过架,亲属知道这个事情,在又一次同行找我麻烦的时候,亲属过来了,他们与同行打起来了,把同行打成轻微伤。我没有用任何方式叫我亲属过来,我要负多少责任。当时我劝架了,过程中有点气愤踢了同行一脚。
别人先拿东西打伤我头部,我还手把他打伤了,派出所说是我的主要责任
别人先拿东西打伤我头部,我还手把他打伤了,派出所说是我的主要责任,这样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