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弟弟与两朋友受朋友邀请去喝酒,席间 与被害人发生口角,被害人争论不过遂拿啤酒瓶 追打,在躲避过程中弟弟其中一朋友拿出匕首在 被害人大腿上先扎一刀后又在其肚子上扎一刀, 刀未拔出,我弟弟发现后把刀拔出刚转身跑时,发 现被害人正在拿啤酒瓶砸过来,慌乱之间我弟弟 转身随手一刀不巧扎在受害人心脏处,致其死亡.
A给朋友B的一个亲戚C在A的另外一个朋友D借钱(有借条),C说一月内还D,C借后就失去联系,过了几个月后,B带A到C的家里去找,路上B碰到两个闲逛的朋友E和F开着车,B就叫E、F开着车拉着A、B四人一起去C家,C见到四人后惊了一下后就招抚四人座,B就问C你借的钱怎么不还,C说了些没还的理由,A不同意,要C立刻还钱,此时C的妻
甲在路边等人,乙,丙,丁也同时在路边,(甲方和乙,丙,丁互不相识)其中喝醉的乙上前和甲搭讪,对甲胡搅蛮缠,丙,丁见状上前对甲拳打脚踢,甲还击,接着乙,丙,丁同时对甲大打出手,甲拿出身上一把小刀还击,互打过程中甲用刀将乙致受重伤,丙轻伤,送医院后乙失血过多抢救后第2天死亡,甲后来在一公共场合被抓捕。以
甲在路边等人,乙,丙,丁也同时在路边,(甲方和乙,丙,丁互不相识)其中喝醉的乙上前和甲搭讪,对甲胡搅蛮缠,丙,丁见状上前对甲拳打脚踢,甲还击,接着乙,丙,丁同时对甲大打出手,甲拿出身上一把小刀还击,互打过程中甲用刀将乙致受重伤,丙轻伤,送医院后乙失血过多抢救后第2天死亡,甲后来在一公共场合被抓捕。以
地面道路超速行驶撞人致死算故意杀人,过失致死,公共交通罪还是交通事故
地面道路超速行驶撞到人行道或斑马线的人致死算故意杀人,过失致死,公共交通罪还是交通事故 那么超速致人死亡判断是否故意,一般能正确判断吗
本村4人(2男子为35岁,2女为60左右)因父亲的公事,早上8点多到我家损毁房屋,殴打伤害我母亲(56岁)头部、胸部,殴打后出现头晕、胸痛等症状,经医院抢救,2日后因高血压致脑溢血死亡,法医鉴定为“原发性高血压病脑出血,纠纷及轻微外伤是其死亡的诱因”,凶犯行凶后无认错和自首表现,母亲与他们之前也无口角纠纷,对
两个人是朋友,一起喝酒喝多了。A要回家,B不让走,拿烟灰缸砸了一下A,但不严重。A出去后B又追出来踹了A一脚,A于是就还手打了B一拳,就一拳。谁知B手里有一把钥匙,挡脸的时候就扎进了眼睛里,眼睛现在瞎了。A赤手空拳也不知道他手里有钥匙,更想不到会把眼睛弄瞎,当时有目击证人证明A只空手还了一拳,但是他们都没有看
因举报厂长贪污,遭到厂长打击报复于2010年12月11日晚9点半左右开车带来两人,把门骗开持刀把我头和腿砍伤,肋骨踢断两根,经法医鉴定为重伤。请问这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我有2个朋友出去喝酒,与同桌的另外一个发生斗殴!导致我这两个朋友一死 一重伤,请问如何量刑? 凶手用的匕首 死者受伤部位心脏周围3处,分别在前 侧 后 伤者受伤腹部一刀 右手臂外侧一刀 导致所有神经 肌腱全部断裂
我有2个朋友出去喝酒,与同桌一陌生男人发生矛盾!导致我这两个朋友一死 一重伤,请问如何量刑? 凶手用的匕首 死者受伤部位心脏周围3处,分别在前 侧 后 伤者受伤腹部一刀 右手臂外侧一刀 导致所有神经 肌腱全部断裂
我有2个朋友出去喝酒,与同桌一陌生男人发生矛盾!导致我这两个朋友一死 一重伤,请问如何量刑? 凶手用的匕首死者受伤部位心脏周围3处,分别在前 侧 后伤者受伤腹部一刀 右手臂外侧一刀 导致所有神经 肌腱全部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