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有一问题急着请教,我丈人(同住人)那动迁房屋,其妹妹(娘娘)户主,动迁就他们两人,而大娘娘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动迁协议,上面竟然有7人姓名,协议上仅写了补偿费用和一套房屋,并没写明如何安置,原本我们协商一致大娘娘拿现金,我们拿一套房子,现安置房钥匙已拿到我们手里,但房产交易中心非要7人全到场才能办产证。据我所知,动迁协议上7人除了户主和同住人是真的,其他均有所疑问,现还有户主的儿子,儿媳,孙女,户主的第二任老公(不知真假)及其孩子(在当世都无法确认有没有这人),请问我该怎么办,若7人有部分人不能来房产交易中心,不能办产证的话,如何才能保证我丈人的利益,我丈人一直瘫痪(10年),自从动迁开始,我一直电话录音和现场录音,所有证据都保留着,若要打官司,我现在应该准备些什么。从动迁协议上7人的名字可看出动迁组和他们一直都有密切联系。
各位律师,因上海房价超高,现在看上上海郊区一套有动迁协议但产证没有下来的房子,总价为94w,首次付款为40w,以后每次付款8万,过户前流余款30w,请问此类房子如何购买?
我想问一下动迁(国家征收)签协议的时候 签完协议后应该都给我那些手续?非常感谢! 为什么没人回答啊?多么简单明了的问题啊?
我的一处房屋进行动迁,当时是我买的但是我儿媳妇的名字,动迁前可以去公证儿媳妇同意将回迁房写在我的名下吗?需要什么手续?收费多少?
因为我们买了一套动迁户分到的房子,没有大产证,目前也不可以办理小产证(所购房产证)请问以后等大产证出来,再去办理小产证会有麻烦吗(会要补交契税吗) 因为在动迁协议上加上的人名字是不属于动切范围的人,只是他们有熟人可以办理,现在名字已加好,要我们付款拉,
房屋为私访,独立产权,产权人还健在,但是动迁组却以安置人口中只要有一个不答应家庭内部协商的结果为由,阻止产权人签署最终的动迁协议,请问动迁组是否有权利阻止产权人签署协议的权利,如果要争取回这个权利,应该走什么路,街道信访,区里信访,房管所信访都去了,结果都是又把问题推回到了动迁组,明显就是和动迁组一丘之貉,到底
房屋为私房,独立产权,产权人还健在,但是动迁组却以安置人口中只要有一个不答应家庭内部协商的结果为由,阻止产权人签署最终的动迁协议,意思就是要其他人答应那个不答应安置方案的人的无理要求才让产权人签署协议,请问动迁组是否有权利阻止产权人签署协议的权利,如果要争取回这个权利,应该走什么路,街道信访,区里信访,房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