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一块开了30余年的荒地,不在宅基地周边,七分地,5年龄杨树50余棵。当时七几年有文件号召大家开荒地,现在村里要收回,想咨询一下,应该怎么补偿?包括哪些?
自开荒地作为菜地被村委会收回后,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呢?国家是否有相关规定? 土地法好象没有规定那么详细
我老家做屋子的时候在后面开了一块荒地(应该是1976年左右),做菜地用旁边种了些果树和竹子,还有一间牛房和两间次所。现有户人家说有自留山证(2004年发的),要求收回造房子(建筑物不要求收)。请问我们耕了几十年的开荒地就这样让给他们吗? 如果我们先下手为强,先在那造好房子,他能告我们吗?
81年我开荒了一块地,一直耕种,但现村小组今年要收回我的这块地,不作任何补偿,由于是开荒地,所以没有承包证书。这样合理吗?
我开荒的土地到现在已经快三十年了,开这片荒地费老劲了,整理这片土地整理了二十多年,前年我又花几百元钱雇推土机把地整理了一下,这块地施肥浇地下的本钱比一般土地要大得多,收的庄稼却少得很,年年往地里赔钱,这三四年才有点收成(赚头),前几年村里收了几年的钱,后来又不收了,自始至终没有立土地承包合同,村干部
我开荒的土地到现在已经快三十年了,开这片荒地费老劲了,整理这片土地整理了二十多年,前年我又花几百元钱雇推土机把地整理了一下,这块地施肥浇地下的本钱比一般土地要大得多,收的庄稼却少得很,年年往地里赔钱,这三四年才有点收成(赚头),前几年村里收了几年的钱,后来又不收了,自始至终没有立土地承包合同,村干部
村民未经集体同意,擅自将村边排水沟底开垦成荒地耕种多年,集体是否有权将其收回?需不需要赔偿村民在开荒
某村民,未经集体同意,将村边的排水沟底开挖后开垦成荒地耕种多年,期间集体没有制止,村民也未交任何费用。现集体需使用该处地方审批宅基地,请问有权收回吗?需不需要赔偿村民在开荒过程中的投入?村民通过反复缠访,想将此处据为已有,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爸爸30年前在村头开荒了一块5分地,把它整为晒谷坪,30年来一直在使用,可现在村里要强制收回去做娱乐室,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做?
买厂子的以宿舍都卖给他了为由,己经骗我爸签了字。请问这字据有效吗?后来才知道有一半的人都没交。现在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我们有权要收回房子吗?现在房子里还是我们的东西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