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员用他人的身份贷款,钱被信贷员拿走了,结果银行起诉了贷款人,法院判决贷款人还款,这样怎么办啊?
信贷主任内外勾结骗贷已经判刑,信贷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贷款必须审贷会同意才能放款),现在收不回(数额较大),银行已当时调查不认真为由要求信贷员停薪追贷,并要承担部分赔偿,是否合理?信贷员确实存在疏忽和部分违规,但贷款手续等齐全,在不知道贷款内情的情况下是否触犯法律?信贷员现在是否可以辞职?
我的身份证被别人拿去贷款,我开始并不知情,直到现在,银行找我,冻结我的资金我才知道。贷款在很久以前,现在总共有十几万了,银行方面我现在不能用了,我的存款也冻结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同志您好! 我是山东德州人,2010年12月28日因买房去银行(农行)货款时发现我的身分证号被其它人盗用并在农行开了户,农行系统显示我的身份证下那个人的名字叫韩永会,我的名字叫周洪文,身从证号完全相同,我知道,一个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人,一开始以为公安局编错号了,所以我去了公安局,经查全国始我这个号码
几年前,因亲戚有困难,家人以自己名义顶名为亲戚办理了贷款,当时亲戚答应由他归还银行贷款。如今,亲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法偿还。银行让我们还,有理由吗?(注:亲戚承认这笔钱全部由他使用,也承认我家是帮他代理的,但现在无力还钱,以前的利息都是他交的。)银行让我家交,我家还能把这笔账转给亲戚吗? 跪求
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盗用本村6人名义贷款,18万款贷出后,银行人员借用了其中一部分。还款时间未到事发了,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借款人盗用他人名义而给予办理贷款,款贷出来后该银行工作人员还借用了其中10万元,借款人非法占有的故意无法认定,故不属于诈骗罪。算骗取贷款罪吧,又未达到清洁严重和数额标
近期我到工行贷款买房时发现我有15万的不良贷款记录,经我查实是我们本地农村信用社前主任于2005年冒用我的身份证进行了贷款诈骗,现此人已经被信用社开除。目前我损失购房定金等直接经济损失就达七千元,请问我到法院应该向谁提起诉讼,责任应该如何分配,我应索赔多少?
亲戚以为我办北京户口为由,欺骗我父母用我母亲的证件在北京贷款买了两套房产,后经其卖出一套,我母亲完全不知情且未获得一分钱房款,还有一套因无法偿还欠银行84万元。现因其欠债被抓,银行将我母亲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84万的欠款,这事将如何处理,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