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出嫁,户口未迁出,我女儿户口随我,因国家建设东环铁路征用我家土地,第一次给赔偿款,第二次不给我女儿赔偿款,由于是我们不在本地居住.
因宁杭铁路建设,江苏省溧水县部分农村民村土地被征用,如今宁杭铁路开工已有三四个月了,但土地征用补偿款到现在却杳无音信,请问这合理吗?有什么文件规定什么时候发放吗?
普宁市广太镇仁美村于去年春天开始向社会预售楼地。每间预收50000元。地点是仁美村寨前片。该地是仁美120多户农民的人口责任田,责任期20年,现在还不到10年,这一百多亩地全部种的是绿化树。今年6月份强行毁坏农名树木。
我奶奶去世后留有一处旧宅,共有3间窑洞,2间瓦房。前段时间因三门峡工业园修路征地而被占用,我们获得6万多的赔偿。我奶奶共有4个儿子,2个女儿,按理大家应该平分,但我三叔以征地时户主名字是他,通过一些不光明的手段将6万多元据为己有,不愿平分。其他人多次找他协商未果。 我想咨询一下:这些赔偿款应不应该大家平分
我们老家农村部分人员户口通过购买,成城市户口,但现在老家物流征地,这些人员同样可以享受房屋土地赔偿,而当兵转业的人员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却没有赔偿(单位也没有住房安置和住房补贴),试问是否正常?
我所在地以前名称为国营长港农场,后更名长港镇,2005年镇政府先后从农户手中强制收走土地一千多亩,发包给外来承租人,当时说是种植高新农业可以带动大家致富,被收地农民只拿到青苗费四百元,开始被收地胡乱种点小麦芝麻,基本无收,之后有的地种上杨柳幼苗,湘莲等,有的土地开始建一些房子出售,村民找镇镇府要赔偿款,
我们是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金羊镇新鲜村村民,2008年我们这要开发修小康住宅,政府于2008年8月份签订征地协议并公布征地公告,双方就于2008年8月份至2011年5月份修建小康住宅竣工,让村民住进小康住宅楼达成协议一致并签约!有四位村民于2009年分别因病相继去世.现在一到住房分配阶段,请问这四位村民是否分到住房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