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身份证丢失被人捡到拿去贷款并且拖欠不还,贷款的人是个男的,丢失的身份证是个女的,请问银行是否要负责呢?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找不到贷款人这谁来承担这种责任呢?
09年10月底在深圳钱包被盗,身份证及社保卡丢失,当时立即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本人为深圳户口)登记挂失(派出所没有提供挂失回执)且补办,并且在南方都市报有登报发表了遗失声明,当时我没有报案,因为派出所人员不予受理,但过了一个月我发现有人冒用我的身份证开办了信用卡,我立即报了案且将冒办的信用卡(信用卡未开通
我的身份证和驾照一起遗失了,听人说要去报社登一个遗失声明。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必要这样做,或者说在我的身份证和驾照遗失期间别人拿这些证件去办理什么业务的话,我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有,我需要做什么动作来规避这些责任!
12-2日乘335在海淀黄庄北上车到林大,途中中关村南上了大批人。人也特别多!在快到林大时摸了下包。钱包没了,晕!快过年了,小偷也着急……现在身上就有个车本证明我是中国人了!以前同事也有丢过钱包的,不过都能在附近派出所门口或所里找到。请问律师:我有必要去报警吗?假如报警的话我是随便找个派出所吗?现在都应该是
我的身份证被别人拿去贷款,我开始并不知情,直到现在,银行找我,冻结我的资金我才知道。贷款在很久以前,现在总共有十几万了,银行方面我现在不能用了,我的存款也冻结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农民,身份证于2009年初丢失,去补办时没有挂失,直接说因为身份证丢失要补办新的身份证。现在突然收到银行的一封催款信,说我在北京某银行贷款七千余元,但我在宁波打工,从未去过北京!现在还不知道催款信是不是真的。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02年我的身份证让一地产商拿去贷款,地产商现已破产,银行最近与报纸上发出公告,追缴我的责任,我该怎么
02年我的身份证让一地产商拿去贷款,地产商现已破产,银行最近与报纸上发出公告,追缴我的责任,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