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在绵阳一公司上班,发生意外,手被机器压伤,现在该公司已倒闭。该公司老板系上海人,已回到上海。现在我们要求打官司赔偿,我们应该在绵阳提起诉讼还是在上海提起诉讼?另外,当时的情况是因为一时大意而忘记关掉电源,这属于违规操作,请问自己应该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我一个朋友才进监狱两个多月,刚进去的那两个月为新犯整训 过后就到监狱的工厂工作 工作了13天就把手压到了,现在他的第三个手指头是接的脚指头,用了接近三万,监狱拿的,可是监狱说他这是违规操作,双方都要负责任,他的意思还要我朋友的家属付一半的责任,意思就是钱了,我想问一下我这个朋友应不应该负一半的责任,还有
装修房子承揽人自己违规操作摔伤,法院判我未认定承揽人的资质,应承担按雇佣关系算的赔偿费的30%,这合
2009年12月,我和兰某口头协议约定,由兰某帮我房子做墙面水泥漆,第三天,承揽人违规操作,脚摔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实际可能没有十级。承揽人户口是农村的,现起诉我,按城镇赔偿标准(医疗费2.5万、伤残赔偿39154元=19576.83*2。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残鉴定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合计83164元,法院判我承担
包工头因工受伤,谁应当承担责任?应以工伤起诉还是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可否对他的上级承包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包工头与他的上级承包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我的父亲于今年的5月12日去世了,他是参加县水利局的水利工程建设,开一天铲车然后结了工资,6点30收工,在回家路上翻车(不知道翻车原因),被铲车砸死了,我爸爸是6点40给我妈妈打电话,7点过一点,路过的人就给我妈妈打电话告知了我爸爸的死讯。在我爸下葬前,我的表哥表姐堂哥们和我及我的弟弟一起去了水利局,水利局说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已赔偿,但我是工伤的,公司还要赔偿吗
本人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是无责任的一方,我们已经在交警大队把事情处理好了,我是工伤的,在公司也买了保险的,那公司还要支付我费用吗?我伤得很重,在家休养了半年,公司只补了我住院期间一个月一千元,其余什么也没有,我想知道公司要做些什么吗?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大约2点左右有对夫妻听说吵架了,然后女的从三楼夫妻房阳台跳到了一楼,导致脚跟骨折及脊柱骨折。后住院治疗,白天了解后现住院,医生说比较严重要开刀,费用估计不下10万。 现在我想让你帮我了解的是责任导致的费用分摊问题。现在主要对我们不利的是,当时跳楼时没有目击证人,而且现在对方改
潘某在无证,未戴头盔以及醉酒后在道路上行驶摩托车,他的血液酒精含量是194mg/100ml,潘某行驶的摩托车紧紧的尾随在张某行驶的拖拉机后,并没有与张某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潘某向前直冲,导致两辆车相撞,结果潘某由于撞到脑部即当场死亡。张某过后出于人道主义对潘某赔偿了16000元,现在潘某家属又要张某承担百分之
在自己的房子周围建围墙是否属于违规建筑? 只是在自己家的房子周围 且房子在乡下 比不属于要拆迁的地方?那么请问我是否可以建筑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