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朋友买了一辆摩托车,,三天后我和他都同时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会,,他先到,就把车停在了网吧外,在二楼和过生的朋友喝茶,我过了一个多小时也到茶楼了,,我找我朋友把车借来用下,我开车去领工职,他同意,把钥匙给了我,然后告诉我车回来了把它就放在原位,并给网管说帮忙看一下。我拿了钥匙后答应了他,好!。后来我回来后下午5点左右,我把车停回了原位,并按他说的给网关说声。然后我不杂会打牌就没有上去喝茶,就在楼下上网,过了1个小时左右,我打了个电话给车主,说:好久吃饭。他说“不知道看情况”。我说:哦,行嘛,我回来了,在楼下上网,等!他说,好!。。。。半个小时后,车被拿刀的人偷了,网管看到小偷拿到在说上转,并看到他,,网管就没叫,车开了才说车被偷。。。。我的责任有好大?
车子放到维修店维修,维修店人员试车时与别人的车发生碰撞,别人要求赔偿,责任如何划分啊
如果维修人员和维修店老板都不愿承担责任(假如),被撞车主起诉的话,会不会车主会被追究责任(由车主赔偿被撞车主,然后再向维修人员和维修店老板追究责任)有没有这种情况出现啊?,我对这方面知识不懂,这种情况,国家有没有什么明确规定啊?还有车子发生事故后就被交警扣押了,(但是很明显与车主无关),这种情况应该
有些事想要咨询一下您 我是承租方(甲方) 在租赁行租车(乙方) 车子非交通事故损坏 出车时乙方有在冷却水加满水 我在龙岩本要去河田 在高速路232(也就是离河田收费站不会很远了)在那里出现车子警报 下车检查 冷却水没有了 发动机温度过高之后又启动不了 打电话给乙方说明 就让高速抢修的先把车子拉到河田收费站
我哥借了钱买车,当时在借条上写了:到期不还用车子做抵押,对方找黑社会拦车时我哥不给,对方就把我哥打伤,把司机捅了!请问:借条上用车子做抵押法律上是否生效?
我刚搬过来还没到一个月,连继两次被盗,一辆助力车,一辆电动车,还有一套工具,一共价值6000左右
车子在单位(是租的房子)楼下被人划了一道痕,这应该是谁的责任。
你好,我的车子在5/25上班时间放在单位楼下,等我下班的时候发现我的车子被人在车身上划了长长的一道痕,我也看了监控,但是监控的位置在我车子的另一头,远远看去只能看到我汽车的顶部,根本看不到汽车的旁边,手在下面做什么也是看不见。我们的房租是一年一付,他们的收据是这样开的:交款单位:~~~4028室壹年租金及物业
我今天和一辆电瓶车相撞,我是向前开,她在我的前面,一下她往我这边拐,他撞到我的车子上,这个责任是谁
我今天和一辆电瓶车相撞,我是向前开,她在我的前面,一下她往我这边拐,他撞到我的车子上,这个责任是谁
我今天和一辆电瓶车相撞,我是向前开,她在我的前面,一下她往我这边拐,他撞到我的车子上,这个责任是谁
前几天酒店里喝朋友的乔迁酒时,停在酒店停车场的车子被盗,酒店方说,他不用负任:因为我的车子没有上锁,不能证明我的车子是被盗;也没有到酒店保安处登记.所以酒店方概不负责.请问律师,是不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