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喉部10天前被打了一拳,当时喉部肿胀,现在喉镜检查痊愈,已出院了,问做伤情鉴定,能否构成轻伤?
刀伤长度2厘米,深度5厘米构不构成轻伤?医院诊断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
左腰部被捅了一刀,长度2CM深度5CM左右,深达腹膜,腰大肌被切断伴活动性出血,以及右臀部一处刀伤长2CM深5CM左右,深至股骨.是否构成轻伤?还有鉴定部门把腰部写成了背部,是否影响伤残鉴定? 问题补充: 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诊断证明显示两处刀伤深度为5CM,但昨天去法医处咨询,法医说刀伤的深度无
右侧第3后肋骨骨折并错位,右侧第5侧肋骨及左侧第4前肋骨陈旧性骨折不除外,可是以前没有骨折的情况。这种问题能否构成轻伤?
右侧第3后肋骨错位性骨折,断端有平行及短缩移位,明显处约2.9MM,邻近胸膜增厚,右侧第5侧肋形态失常,骨质密度增高,左侧第4前肋局部骨质密度增高。到当地刑警队他们说构不成轻伤。
嘴角皮肤破裂0.5cm,嘴巴里面黏膜裂伤1.5cm.另一人牙齿被打缺一角2方因装修房子起矛盾,另一方找2个社会地痞参与打人.
亲兄弟因小事,弟弟让自已的24岁的儿子上门找61岁身患脑梗塞哥哥的麻烦,由于侄儿无理可讲打架过程中酒瓶伤及侄儿的耳朵,哥哥见侄儿拿刀时拨110报警,警察要双方做法医鉴定,侄儿治疗耳朵前鉴定为轻伤,现耳朵治好出院61岁的哥哥是否负刑事责任?现医疗费共计1万2千多,由于对方答应私了现要求赔偿6万元,请问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