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律师你好:我有个侄儿,九五年十二月出生的,其母在九八年四月去逝,之后的十四年就是爷爷和姑妈抚养和教育,其父亲(我的弟弟)一直未尽责任来养育孩子,而且,从未来关心过孩子,今年小孩考的是五年高职大专,眼看要报名上学了,可学费和生活费还没有着落,爷爷、奶奶没有养老金和医疗费,老人又靠我来承担生活、医疗费用,我家里还有老人和残疾人也要负担点,我孩子大学刚毕业还未就业,实在是负担太重太重了!压得我都受不了了!我多方面找寻侄儿的父亲都没音讯,去公安报案不受理,他没失踪,去法院起诉又没他的准确地址,再婚的妻子也不知道他的去向?只知道他在南京上班(开车),象这种情况我能怎么办才能帮孩子维护正当权利呢?孩子能起诉他吗?又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权呢?请帮帮我,多谢!
我在2009年4月24日的成都电视5台《新闻60分》看到一个新闻让我吃惊,一学校的15岁女学生小丽(化名)被班上五名男生脱掉衣服乱摸,至使小丽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而当地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给于哪五个男生的处理是—拘留五天因“未满十六岁不予执行”。这则新闻让我觉得法律不完善,和对小丽深感同情,个人认为这
未成年人可以谈恋爱的法律依据,以及如果强制禁止的反驳依据。 请给出详细的法律依据。 并且请给出具体的法律条款。 如果外界强行禁止或者拆散,有什么可以进行反驳并指出这个行为的不合法性。 谢谢。
我的孩子现在刚刚年满14周岁,2010年12月6日私自利用中午放学时间做了面部整容手术,回家后被家长发现,对此家长非常生气,我想请问此类情况家长应该如何与美容院交涉,怎样维权?谢谢
2010年12月5日,我骑电动车被后面的电动车撞倒,他把我撞倒后,他的车也摔倒在我前面2到3米远的地方,双方都受了伤.他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请问应该认定为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