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2年时与其他四人合伙成立一企业,是普通合伙制的。本人并未参与经营,在过去的几年里每年仅分到2-3千块钱的分红,每次询问时他们四人一致说是没挣到钱。到2010年我安排我儿子进入该企业上班无意中发现他们的收入账本(然没有发现支出部分)发现每年应分红款项远不止每年分发的那些。现在我要讨回我应得的分红应该怎
我和别人合伙开厂,这个厂需要十二万,我已经付清六万,甲方未付钱,而且还把我投资的六万块私自用掉,厂也没有办成,人跑了,我现在找到他了,我向他要回我当时投资的钱,可他却一死来要挟我,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因为他没有准确的居住地址。我该怎么办?他这种行为是欺诈行为吗?我可以报警吗?我很急,希望律师能
我们是和亲戚合伙做生意的,当初是注册的香港公司10万人民币,我们入股16万人民币,当初是讲好,对方在异国负责销售,我们在国内负责采购,加工,我想请求一下,该怎样分红比较好,我们是2009年开始合伙的,但是到现在是没有分过红,就是在这里做事拿点工资,对方的销售账单我们一概也不清楚,我们这边的他们那边打了多少钱
事情原故:本人是安徽六安人今年27岁,对方是安徽宿州人今年58岁,曾于今年三月份在一个诈骗团伙中相识,渐渐的聊家常和以前的工作经历,对方是做其它生意加上附带酒水,最终对方就提出想和本人一起合伙做生意,对方主动提出说资金由对方出,我出力和技术,就这样与今年6月份合伙开了个门面,前期对方总投入资金额是:60348
甲乙合伙投资买了一辆货运车,甲长年跟车跑货运,乙在家照顾其他事业,三年后乙向甲所要分红,甲却说赔了钱而拒绝分红。 当时买车的时候,向某物流公司贷款十万元,前提是车归属此物流公司,每次出车回来,物流公司都要扣除一些本金和利息,现在还欠物流公司三万余元,由于重要证件被物流公司扣押 甲乙都无权对车进行变卖
我和朋友去年合伙联营经营一家店铺,在我回家期间,朋友人去镂空,至今未下落,可我一直未报警,这是发生在3月份,我现在报警还来得及吗?
我和别人准备合伙开一个西餐店,别人出资50%,我出资50%,但对方不参加经营,所有的一切由我一个人经营,他只在年终分利润,给他按30%分利润,他不愿意,我想请教一下老师,这个利润怎么分配合理啊?
我与合伙人商量:一方出资20万,一方出资30万,共建一有限公司,我出资了30万,公司已经营了一个月了,但合伙人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公司的一切事务都是我在打理,我与合伙人有签合约,但是,他一直都没有出钱,请问:我的合约还有效吗?如果有效,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