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临街两层住房,有房产证土地证。一楼租给个体户经营,请问,这种情况拆迁补偿是给我还是给个体户。还有,我没有营业执照,是否按照门面房补偿。
我和房东的合同里有一条规定 如果一方违约 只赔偿1000元违约金 这个用在拆迁上 难道就赔偿我1000就了事了吗 我担心 咨询下
现有一发廊,现任老板想转让出去,但是他与房东的合同还没到期,现在我想转过来,转让费说要10万,我现在还没和老板签合同,不晓得要怎样才能在发生突然拆迁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马路边的一楼居民房,开了两间门面租给他人经营,现遇拆迁,求教相关法例
情况是这样的,我所居住的房屋是在20多年前买下来的,有房产证,房屋是建造在马路边上的,六层的公房,每层是三户人家,我住一楼102室,其中两个房间是并排对着马路的,两个房间的窗户外就是马路,大约在十多年前,因家里经济困难,所以自行将窗户拆除,并敲出了两间门面房,出租给他人经营,而自己就住在门面房的后面,当
我在镇上租了个门面做生意,营业执照都有,现在镇里说这门面有损城镇形象,需拆掉重建,(一排门面共七间,是一层,用水泥砖做成的,全部都拆除重建。)想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到补贴呢!(现在村里说是村改房,没有补偿,)对这我民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请各位懂法的指点迷津。
律师你好, 我现在租的门面要被动迁,合同是八年,使用了两年,还有六年,生意一直很好,门面是违规搭建的证照齐全,如果真的要动迁,谁赔我,赔多少,可以我赔六年的吗?谢谢!!! 营业执照是我的,违规我不知道,后来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