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982年同村里签订的30年土地承包合同(3亩地 我本人及父母供3人),我父亲2011年3月去世,我现在户口不在农村。家里只有我母亲一人。现在村里要动迁占有我家3亩地,但村里却要按1亩地补偿,说我家现在只有1个农村户口。请问这种补偿合理吗。
各位律师请帮助—— 关于第一个问题: 老公房的承租人是我对象的外公,早已过世,但是租赁证书上的名字没用改过。该套房屋内的居住户口实际上有我对象,她外婆,她舅舅三人。2008年随旧城改造,政府分别给予三人补偿:我对象现金24w;她外婆现金24w;她舅舅以低于市场50%以上的优惠回购一套当地动迁房(当年实付价格约60w
律师你好;1993年肇东中行强行动迁我营业房,97年后连两年胜诉,由于补偿合适,执行也不到位,双方通过高法再审我败诉。2010年法院重审,请问我现在按国家那年动迁条列诉讼请求,谢谢
我家是沈阳农村的,处于煤矿开采沉陷区。最近几年可能要动迁。我家东墙外原来是我们自己开的荒,年年种玉米。2009年国家在这个开荒地打了一口自来水井供村民饮用自来水,并建了井房。这个项目各村都有。当时打水井时村上就说这是开荒地不给补偿,只是让我们家管理这个自来水井,每年齐的水费归我们家。于是我们也没再追问补
我们已在上海闵行梅陇镇银都路的大队房开店五六年,这边今年要拆迁了,我们租的队里的房子,做的是彩钢瓦生意,有大型机器……队里一直都没有同意跟我们签房屋租赁合同,只收了我们房租押金和房租,我们有押金收据和房租收据。现在队里面没有给我们正式的拆迁通知,房东只给我们他自己手写的搬迁通知,现在没有谈判好给我们
村里给了腾退房屋的补偿办法 我们村不进行房屋评估,按3种院子的大小情况0.3亩、0.35亩、0.4亩给房屋的面积和补偿钱,不管这个院子住多少人1个人的给2套房子,我家这样7口人的也给两套。 我们家的院子是解放前我爷爷买的比一般的大属于0.4亩的最高给2套房子。村里这样的腾退办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