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朋友,我有个问题需要请教大家: 我婚前接受了我哥哥的一处房产赠予,并做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上仍然为我哥哥的名字,现在因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老婆提出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要分一半房产,不知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捍卫我的权益? 时间紧急,望各位律师朋友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请教 婚前女方买房子首付80万,贷款80万,在再婚时房子已经增值到300万,余下贷款60万,结婚后2年,离婚,此时房子增值到400万,贷款全部还清,财产如何分割?
我与前夫2009年5月19日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房产归女方,由于是按揭的一直没过户,且协议书也没有公证,就房产归属问题是否会产生争议?
婚前男方父母帮忙供的首付,贷款购的房,婚后生了儿子之后才办的产证,一起还贷款,产证只有一人名字,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因为是很多年前买的房子,当时只有四五十万,现在值三百万左右,那我的权益是否只有那少少的贷款的升值部份?还有所有房产的升值部份??就是三百万—50万的一半。。还是其它................还有,
婚后买的房子,也是按揭。但事出有因,房产证上没有写女方的名字,不知道万一离婚的话,房子的所有权是如何处理的
和男朋友感情比较稳定,他目前正努力挣钱买第一套房。因为目前限购的问题,我们俩打算买完第一套房先记我名下,再买第二套房时记他名下。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第一套房是他出钱买的,只是记我名下,那么肯定算是婚前赠予财产了。如果最后是我悔婚,那么他收回这些财产是应该的。如果是他悔婚呢?这房产还是他的吗?我是不
我和我老公是09年年底结婚的。婚后感情不合,老公脾气不好,经常动手打,至打伤。发展到现在可以说完全破裂,我们生育一儿子今年1岁二个月,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和债务!(我们的房产登记是09年11月登记的,首付是我父母支付的,但登是写的我和老公的名字,我们结婚登记是09年12月。请问我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这样的情况
我和我老公是09年年底结婚的。婚后感情不合,老公脾气不好,经常动手打,至打伤。发展到现在可以说完全破裂,我们生育一儿子今年1岁二个月,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和债务!(我们的房产登记是09年11月登记的,首付是我父母支付的,但登是写的我和老公的名字,我们结婚登记是09年12月。请问我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这样的情况
我是男方,07年6月贷款买的房07年12月份结的婚,现在有一个儿子2岁半,想离婚。 当时买楼时,楼的全款12万预付了9万,父母拿的钱,写的是我的名字,贷款的3万有一半是姐姐拿的,想咨询一下孩子的归属和房产的分割情况。 如果房价比买的时候高出了两倍多,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高出两倍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