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伤情鉴定的意见不服,要求重新鉴定,请问由哪部门重新鉴定?我们分局办理的轻伤案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不服,要求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将委托市局鉴定,合符要求吗?《刑诉法》要求重新鉴定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怎么办理?请解释
有一朋友酒后将人打伤,鉴定为轻伤,鉴定报告里没有提及眼睛,事后被打方提出其眼睛视力受到影响(原来1.4,现为0.3),可是并没有关于被打前后视力情况证明,这种情况能够做伤情重新鉴定吗?依据是什么?对谁有利?
与人打架致对方轻伤,致使鼻骨骨折,眼眶壁骨折,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但朋友说经常看到对方当事人外出活动,不像有骨折的迹象,我怀疑对方在检查医院有不公正的检查,并出具不真实的诊断证明及病历照片等,使伤鉴机关不能做出正确的鉴定,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重新更换医院重新检查身体呢?谢谢
你好,郑律师,我亲戚因为对方滋事,失手伤人。目前已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出具了“医疗鉴定委托书”,他们自行去了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了伤情鉴定为轻伤。但派出所法医就根据他们自行出具的该份伤情鉴定,予以立案了。 现在,我们咨询了有关医务部门人员,对其出具的伤情鉴定存在很大意见分歧。所以,我想请教一下
有人调戏我女朋友 把我女朋友的衣服都拉扯破了 然后我就把那人的泪小管打断了第二天我就带他去医院接上了 1个月后对方到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调取了当时的病历做了司法鉴定结果是轻伤 而对方并没有去参与鉴定 而且泪管上固定的管子都还没有取 这样的鉴定结果有效吗?伤者本人都没有去过鉴定机构 而且管子都没有取 这
有人调戏我女朋友 把我女朋友的衣服都拉扯破了 然后我就把那人的泪小管打断了第二天我就带他去医院接上了 1个月后对方到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调取了当时的病历做了司法鉴定结果是轻伤 而对方并没有去参与鉴定 而且泪管上固定的管子都还没有取 这样的鉴定结果有效吗?伤者本人都没有去过鉴定机构 而且管子都没有取 这
有人调戏我女朋友 把我女朋友的衣服都拉扯破了 然后我就把那人的泪小管打断了第二天我就带他去医院接上了 1个月后对方到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调取了当时的病历做了司法鉴定结果是轻伤 而对方并没有去参与鉴定 而且泪管上固定的管子都还没有取 这样的鉴定结果有效吗?伤者本人都没有去过鉴定机构 而且管子都没有取 这
两人被人打伤后住院,现已出院,医院开具的证明材料如下,急盼专业人士帮助看看如果去做伤情鉴定能鉴定成什么伤情。 一 男 31岁 出院记录: 门诊诊断:左肩关节脱位 入院诊断:同上 出院诊断:同上 住院经过: 左肩部疼痛,活动受限2小时余,X线示:左肩关节脱位。经麻醉后行手法复位,上肢关节固定。 出院医嘱
对方昨天拿去做的鉴定,今天鉴定的单单已经出来了,标题是刑警大队,伤情写的是左眉骨骨折,手指骨折,50厘米钢管所致,刑警大队的印章已经盖了,鉴定结果却是空的,这是怎么回事啊?对方就拿着这样的鉴定来找我赔钱。 左眉骨受伤面积不知道是3厘米还是3毫米,反正是缝了8针,这样会构成轻伤吗? 这个貌似不是法医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