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偏远山村打工者.于2008年8月在长治是郊区中山头村买了一套103平米的房子共计14万元。说是买了以后给转户口.可是我到现在也没有把钱交清,也没有交钥匙.地产商现在也经常打电话催钱。我现在真是没有钱交.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能不能退掉这套房子?需要用什么方法退?如果退是不是要交违约金?
在网上咨询了下房源信息,找到一家说是不能贷款的房子,请问这是否就是村里自己建的小产权房呢?所谓的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呢?能买吗?以后能卖吗?
我一亲属在一个企业上班,企业因流动资金紧张,找另一个被聘工人借款十万元,该工人要求我亲属担保,我亲属用他孙女的房产证帮助企业进行担保,后因企业经营不好,无力还债,但该企业法人有固定资产和农村小产权房屋一套,后法人代表走了,留下该企业固定资产和小产权房屋一套,由于该工人在法院有人世关系,故在法人代表给
销售额和折扣额都在同一张发票上,因为是分批次给客户折扣,几个月的折扣汇总一次开给客户。相关文件,如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中没有明确说明不能汇总开具。
朋友给3%股份,让我做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上的那种),能不能做? 若做的话,我在公司肯定没有实权,公司出现问题,倒闭欠债,是不是要我来还大部分债务? 或者我和他在合作之前可否签一份协议(关于债务免责),这个是否有法律效用,我该怎样去签这个协议或者我该注意什么? 请给份建议,急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