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租给别人,人家给半年的房租,也没租房合同,一开始租房的时候跟他讲的,我们房子租给你了,后面路不好走,家里有人骑车,早上走你这走下,行不行,(因为门面后面就是我们家。有后门能通过去的)人家讲行,后来没几个月人家讲我们走那屋子了。我们也没讲什么,快到半年了,我们就讲的,房租快到期了,房子我们不租了。后来人家就搬了,但是钥匙一直不给我们,后来讲他在屋里搭的隔墙,铺的木地板,装的门。 这些东西他们花钱装的,他们搬掉了用不上,要我们买。我们客客气气的也就买了隔墙门,地板没卖。他们也答应了,钱也给了。 要是还不给我们, 现在又要我们买地板。我们不买,他们就不给我们钥匙,到现在房子在那空快两个月了,他们就拿着钥匙也不给房租,什么都没回应,就要我们买东西。 我想问下 (他们弄这些东西都是没经过我们允许的,是不是算损坏房屋。? (他们拿着钥匙,可以随意进出我们家院子等等,我们家院子里车或什么的丢了,算谁的?我们家丢过东西,现在钥匙在他们手里,家里人都不敢出门。) (我门应不应该买他在我们没同意他安装的这些东西?) (他房租到期,不还我们钥匙,房子在那空着,算不算房租?) 他是不是该还回房子,还回钥匙?
我与房东在交钱的时候,房东与我达成协议,在协议上写了2011~2013年不长房租的价格字样,可是刚刚租了半年就和我说他老公不同意 ,要求明年涨了两千,但是协议上的名字不是他老公的名字,而房产证明上是他老公的名字, 协议是用了他老婆的名字,她说什么都要给我涨价,我是开宠物店的, 是门市的那种,我担心一旦和房东闹僵了, 以后
我准备租一套房子,跟房东在2010年8月10号签2010年8月20号的协议!协议为房东手写,双方无签字,只是房东在甲方上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我给房东打了8000块钱,并且房东写出一个收据,我现在想咨询一下,这协议有效吗?还有我并没有入住,想退款,能不能退? 补充:谢谢萧律师,我还想请问一下,
我的房子在4月底租客搬出,租期7月底才到期,在4月6日他和我爸说,我们没有同意退押金,我就没有退押金给他,在搬出去的时候,管理处要业主签名搬出放行条,我爸就签名了,也没有什么东西写的,租客就说我们同意他搬出了。现在9月我们收到仲裁的合同纠纷,他说我们同意他搬出去,要求我们退回押金,还有他的管理费和所有杂
我租了间房子,和房产公司签的,压一付三,有合同,但是现在这家房产公司人跑了,这栋房子的房东来了,不让住了。(房产公司租房东的,我们从房产公司租来的),房东说他没有一点责任,是这样的嘛?
甲方:房东 乙方:租户 1、甲方与乙方签订租房合同,3个月,每月租金750元,押金750元,租期为3个月。(没有写押几付几,只口头承诺押一付三) 2、乙方当天付给甲方1500元,拿了钥匙,并承诺第2天再付1500元。 3、乙方第2天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租房,就找甲方申请退回昨天已付的1500元,甲方拒绝,并要乙方自行将房子租
刚租的房子,入住后发现有严重的噪音污染,而且有大型车辆通过房子前面的道路时,睡在床上有轻微的晃动。刚租不到半月,现在要求退房,租房合同签的是租期1年,房主说我如果现在退房属于违约。不退还收取的押金部分钱。我比较疑惑。当初租房时,我曾询问过房主周边环境问题,她告诉我是还行。但是等我们入住了以后发现整宿
租期还有半年房东要卖房子,经常带人看房打扰我的生活,有一次看房后我要求房东在合同上注明“租住其间不再带人看房”的条款,不久他又带人看房,我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和违约金后搬家,房东不同意搬家不退房租,并说如果退房必须我支付违约金。请问房东这种行为我是否可以不开门拒绝看房?如果退房违约金应该谁付? 另外我们
您好,我是在北京租房子的。在前几天我的房子到期了,我退房的时候要求房东检查房子,要求几次房东也没有去,而是把剩余押金退给我了,等过了几天房东给我打电话说屋内丢了东西,让我赔偿,还说要告我 因为我当初要求房东查看房内设施了,房东没有去,而且钥匙被房东收回,房门没锁,我们住的是地下室,都是门对门的那种
我租的天鹅湾小区的一间,签的是一年的合同,租金是三个月一交,留了一个月押金,现在想换个地方,因为这个间朝北很冷,可他们说暂时没有房源,那我不想租了,就是把押金和最后一个月的房租都给他么。协商我不知道有什么依据,希望能给予解答,谢谢了
两年前刚买的新房,装修完并买了新家具,租给了一家连锁酒店,房内有7000多的真皮床,以及衣柜等家具,今天合同到期准备收房时发现,床头以及周围的皮有几处被利器划烂,还有被烟头烫坏的痕迹,床垫下的支撑杆也被弄断,衣柜的推拉门不知道什么原因无法关严实,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如果损坏照原价赔偿,并标明了床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