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2010年10月在重庆云阳买的房子,现在在浙江上班,当时签的合同是分3期缴款,签合同的时候是用的二代身份证签的。一期交房款呢是在老家重庆,用第二代身份证用转账的方式缴费的。二期和三期是用一代身份证在浙江用转账的方式缴款的,所有缴款的发票我都有保留,一代和二代身份证也都在我这里。我想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有保护吗?如果到时候卖房方有别的说法的话,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呢?或者现在该做点什么?谢谢大家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不好意思,关键问题还没有说。就是第一代身份证和二代省份证的名字有一个字不同,二代上的名字是“丁中合”(也就是签合同时用的身份证)。可是第一代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丁中和”(也就是二期和三期缴款时用的身份证).现在两张身份证都在我手上,转账的发票也在,请问下这杨的情况我该注意些什么,或者是现在做些什么来避免以后拿房子的时候有不必要的麻烦呢?
同一人、同一名字的不同户口办理了不同学籍,再办2个身份证时 会不会被发现?被惩罚?具体看说明。
同一个人有2个户口,一个是城市户口,一个是农村户口,户口名字相同,生日不同 (A县)城市户口已在市区办理学籍,(A县XX乡XX村)农村户口已在县城办理学籍。 请问:城市户口办理身份证后 再办理农村户口的身份证,会不会被教育部或者派出所发现?发现后处罚是什么? 不想被教育部或者派出所发现怎么做? 位置:河南省
我在93年在湘潭购买一套商品房,由于当时购买房子没有使用身份证,对身份证的名字也没有重视,现在房产证名字和身份证名字同音不同字,怎么办?比如:小和晓
你好。我想请问名片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可以的吗。当然,我可以在正式签文件的时候写身份证的名字。但是平时发名片给别人。用自己喜欢的名字。行不行的。会有什么问题? 只是想取个新名字。不用改身份证的那种。我见很多人都这样啊。比较笔名和艺名。那样子的。请详细回答。谢谢!
我有一间67平方的房子,是我小时候父亲给我的,现在我想拆掉重建,但我曾经改过名字,与房产证上名字不符,所以一直批不下来,为这事我跑了好多地方,到镇公安局去得到的回答是:这事不归他们管,到土地局去,他们又说名字不符无法批复!我该怎么办??????????? 派出所不让改名字,土地局说只认名字不认人, 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帮我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