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们购房一套,妻子无工作,买房的时候岳父母出资8万,其余部分由我支付(包括银行按揭部分)岳父母出资帮助我们买房的时候,没有出具借条,也未明确表示赠予妻子。
现因双方感情破裂,我和妻子准备离婚。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岳父母要求从这套房产中扣除掉8万,然后才是我和妻子进行分割的部分,请问这要求合理吗?房产应该如何分割?谢谢!
请问“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是什么含义?如果岳父母在买房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而在要离婚的时候岳父母写一个条子说是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这个条子算不算“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有没有法律效力?
谢谢
因两人再婚与夫共同买了一套房,因太信任他,只写了他一人名字,他看到房价飞涨,想独霸房产,便提出离婚,我手中持有他写的证明,证明我们是共筑新居,今后不论发生任何变故,都以此为据,此房我共出了十几万,房价原本是四十万,现涨到200多万,现他为达到离婚目的,造成人为分居,将门反锁,不让我进家,我已在外漂泊半
房子是丈夫父母婚前购买的按揭,婚后我付了一年多的房贷,后公公婆婆一次还清贷款,房子装修我出了3万元,且婚后5年丈夫基本没收入,现在以我俩名义抵押房屋贷款15万,我想问如果离婚,我能分到财产吗?
现夫妻拥有一套婚后房产(首付是男方父母提供的),名字是夫妻双方的。如果男方父母将男方父母的一套房子出售,夫妻的一套房子也出售,2笔钱加一起再购一套房子,新房子的房产证上为夫妻2人和男方父母中的一个成员,今后离婚的话,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如何分割?是三等分吗?
我和丈夫结婚四年,女儿三岁,最近和他父母合资买了一套房子,票上是他父亲的名字,没有房产证,我也没有出钱的证据,现在我们闹离婚,我可否分到一部分房产?丈夫月收入600元。我月收入1700元,我可否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和我对象要离婚 有一套房子是我父母婚前一次性付全款购买的 房产证是婚后办的 上面是我和我对象的名字 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吗
房子是婚前我一个人买的,准备结婚前我把老婆的名字给加了上去,现在已结婚三年要离婚,请问这套房子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她能分到房产吗? 结婚三年,都是老婆管的钱,银行上的存折都是她的名字,但大多都是我赚来的钱,现在我们准备离婚,她不把钱拿出来,也不把钱的确切数字告诉我,我是不是就拿不到钱了。 但是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