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乡下拆迁宅基地证如下: 建筑面积:住房:楼房216平米,平方:空的 灶间:19平米 棚舍:37平米 合计:372平米 用地面积:建筑占地:163 场地55 合计:218平米 前面的楼房+灶间+棚舍=272平米,看起来象是加错了合计写了372平米,多出来的100平米是否可以得到补偿,可以争取到何种程度 谢谢
出资人是宅基地使用者的儿子,目前为照顾父母也居住在此房屋中, 但户口没进来. 现在房屋面临拆迁, 出资人能否获得拆迁赔偿?
我们家的房子在城乡结合部,最近拆迁了。 听拆迁队的说是按产证上的平房来分房的,而不是按人口。 我们家一个户口本上有8个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只能分到3套房。而有的人家只要是拆了户口,一家人总共只有5~6个人的可以拿到6套房。 我觉得这样的政策太不合理了。 请求您的帮忙,是否有办法让我们家多拿一套房子。他们
我是崇明的户口,老婆和女儿都已经是非农业户口(本来也是,女儿读书需要才把户口迁出),现在好象我们老家的房子要拆迁,我现在在拆迁公告没有下来之前把老婆和女儿的户口迁回老家我的户口本上,是否到时拆迁赔偿也有他们的一份,因为我听说是按户口本上的人口数*25万/人,假如是这样的话,我们能赔偿的到(25万*3人=75万)吗,谢谢,还
我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核定使用面积183.67,其中主房占地102,棚舍占地18.06.我想请问下下面几个问题 1.农村宅基地拆迁,实行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中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核定使用面积183.67,还是主房占地102.有相关法律政策吗? 2.另外,我家在棚舍占地的面积上建造了居住房屋,以有多年,那么这块面积是怎么补偿的? 3.我
我们是上海农村房,十几年前卖给本市不同区的农民,我们有宅基地证。当时对方自己宅基地未造房,后来造好后也未搬回他们户口所在地,可能有拆迁,就一直居住在我们村里。 1、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起诉,要回房子?听说上海的司法实践和其他省的情况不同。 2、还有如果拆迁,双方的权益分配是怎么样的? 3、我们是被拆迁人,
我的爸爸在农村有7间宅基地的房子,农村的房子要拆迁,我是否享受农村的拆迁安置。
我的爸爸在农村有7间宅基地的房子,爸爸现已过世,我的户口又不在农村,只有哥哥的户口在的,现在要拆迁,我是否得到农村的拆迁安置补偿。(爸爸立的遗嘱是两兄弟没人3.5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