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离婚后 女儿的监护权给了前妻 我有探视权 我父母想我孩子了 日日以泪洗面 我好难过 想把女儿带给我父母看看 被前妻拒绝 请问我有没有权利带走女儿(只是一个月就可以了 )前妻拒绝我有没有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主张有没有法律依据?
问题的重点在于我要每年暑假期间带走孩子一个月(要在孩子十六周岁前常态化 这是我希望达到的目的 想多给孩子一点家庭的温暖 怕她心理留下太大阴影 单亲家庭的孩子问题多多啊 也是为孩子好 可前妻就是不同意 说我是在骚扰孩子的成长 又说怕我把孩子带走了不还给她 她说孩子把我忘了才是她想要的 我无法理喻) 不是前妻拒绝我探视 而是拒绝我带走 协商多次未果 找过司法调解处(调解不成功) 法院说我的主张胜诉渺茫 即便胜诉也无法执行 孩子是人不是物 这个我懂 但我不认为法院没有办法让我前妻屈服 县政府也说帮不了我(找人大又扑了空} 我认为我的主张合情合理合法 愿望单纯而简单 很多律师都说探视是可以把孩子接走的 可我却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障 律师说此类案件又无法上诉到高院 我认为政府和法院都是因为事情有难度而不作为 没有从执法为民 执政为民的角度帮我解决问题 绝望啊!帮帮我!
我和前夫离婚快两年了,现在他有一个4个月的儿子。前夫两个月给我女儿打一个电话,一分钟。前夫想让我女儿去他那里过暑假,但我害怕女儿在他们那里受到伤害。我想请问一下,他有权把我女儿带去过暑假吗?
我前男友两年前在苏州打架斗殴致死被判了无期,他朋友只告诉我在苏州监狱我想知道一般判了无期的会关在哪个监狱呢?还有我听说不是直系亲属是不能探视的,我真的很想去见他,如果的话我用什么办法可以见到他呢?我需要什么证明或者需要办什么手续呢?
你们好,我刚离婚不久,孩子判定给我,所有孩子以后的费用由我承担。我们协商决定每个月最少三次的探视权,我们却在是否让她接孩子同住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我认为探视可以想来看孩子的时候随时可以来看,但是必须有我们监护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同住,探视权里面是否包含可以同住。
和前夫离婚已经好几年了,当初协议离婚我有探视权,前几年还能免强看得到孩子,但从去年八月起,就再没能看到孩子了,每次打电话给前夫,前夫就说孩子送到江西了,再接着就是前夫家所有我能联系的电话突然之间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没办法,从去年八月份之后我就再也联系不到孩子也没见着,直到前几天才听到孩子是在贵阳的,我
麻烦解答一下,与前妻05年离婚,但是她一直带我小孩在外省读小学,以抚养费太少为理由不让看,回老家也是悄悄来悄悄走,我怎么向她提出我和孩子团聚的权利(也就是探视权)或怎么起诉她剥夺了我和孩子的权利(孩子可怜也很想见我)要在哪里起诉她?现住地还是她户籍地?
我姐姐和我姐夫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我姐姐放弃的孩子的探视权,但是现在她很想念孩子,然而每次打电话过去对方总是接通电话都就把电话放在一边不理睬,不允许我姐姐见小孩。小孩今年5岁了,请问我姐姐还可以争取小孩的探视权吗?
夫妻协议离婚。父亲在广州工作,给抚养费;母亲带孩子在北京工作,子女均在北京住校上小学,母亲是监护人。父亲出差来京,与子女的班主任联系得到同意后即去校探视,原来与老师说好‘带子女在学校附近吃晚饭,说说玩玩,随即送回学校上晚自习’。校方与母亲联系后,母亲以监护人的身份不允许父亲那么做,只许在校门口见一面
跟丈夫协议离婚的,我们没有办结婚证,就是叫他们村的村干部写了个证明,还有到当地的法院签了字,当时多说可以看儿子,因为我们多不在家,儿子就跟爷爷奶奶,我也是过年才回家一起,他们多不让我看儿子,已经两年没有看到儿子了,也没有联系,男方已经再婚了,我没有,打电话男方的爸爸就开口骂,骂完就挂电话,当时其实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