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因会计人员失误,给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时重复开具。发现后要求对方退还,对方拒不退还。我公司应如何做?
你好,我是一个下属部门的会计,到总公司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由于不够细心,没有核对就签字了。领完后,担心自己携带不安全就马上将发票给我的部门领导保管。第二天早上,当我读卡核对发票号的时候发现少了几张,我马上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并到税务局将丢失的发票撤销,公司经过几天的调查没有查出结果,准备报警,告
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需方付全款,供方收到货款后再进行排产。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我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后,发现该票开错,询问对方说是未申报后,在未看到对方票的情况下,先把发票作废了,之后对方通知说该票已审核通过,这个问题该怎么办,是不是要税务局的人来稽查?
2011年1月份我公司开具给对方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5月份了,对方来电说没有收到那张发票,而当时寄的快递也无法查询,我无法得知是对方是真的没有收到发票还是快递给弄丢了?或者对方已经认证过了再丢失了?所以我想查一下对方是否认证抵扣过该张发票,该如何去查呢?谢谢! 如果对方真的没有收到该张发票,我该如何
请问: 我公司2003年与对方发生业务,开局了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想知道对方是否已抵扣入账,还能否查询取证,那种方法简便可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