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酒店总台工作,公司要求员工自愿捐款,在酒店前空地举行,会计问我可捐款,此时款已经送给红十字会,我说捐了(其实没捐),会计在未经过我同意情况下骗财务主管签字,随后在保安经理那里掉取监控录象,认定我没捐,随后开除,未支付毁约金。财务主管与保安经理事前均未询问过我有关情况。 我想追究他们责任!
前两个月,我家对面的那家人家里被盗了,被人大概偷了一千到两千多的现金。第二天,那家人的妇女居然到处说是我妈妈偷的,我们去到她家理论,她还一口咬定是我妈妈偷的,但她没有证据,就到处说。过了两天,流言还在飞,我们再去找她理论的时候,她已经不承认了,只是天天上香诅咒我妈,在背后还在说我妈偷她的钱,到今天为
比如我的隐私被他人长时间散布和到处散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谣言来损坏他们名誉,可能会让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和损失,让我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和崩溃,而我又无法取证,不知道是谁做的,律师能够帮忙取证吗?与我现在的受损程度,散布隐私的人,已经构成了什么罪?应要怎么处理
上月,我父亲很着急的打电话说收到一份起诉书,要我6月21日开庭,当时是我老公接的电话,我父亲把起诉书里的联系号码告诉他,我老公就按联系方式拔通那人的电话,问是怎么回事?那人说有20700元钱打到了我们账上,那人报上账号,一对同我的账号相同,我老公打电话跟我说明情况,我以为是骗局,不相信也没理会.过两天父亲又打电话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