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一块买了房子,现在还要一块还房贷,但是合同上是我男朋友的名字,以后领房本的时候肯定也是我男朋友的名字,我们要结婚了,但是婚前财产应属于各自的,所有我们想去公证一下房屋属于我们共同所有,我想问去哪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现在房子还没有下来,是不是公证后这就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而不是属于我男朋友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双方有个协议不去公证那这个协议以后可以做效吗?
公证去哪个地方都可以还是得去购买房屋的所属地?将来房产证下来,到房产局在房证共有人一栏上添上我的名字是需要花多少钱?如果我们领完结婚证后再去公证那房屋还属于共有吗?
我爷爷奶奶过世后,我大叔叔突然拿出一份公证遗嘱,大概意思就是我爷爷的房产没我爸爸的继承资格,此事直到我叔叔办理产权过户时,我爸爸才知道,我想问在我爸爸不知道的情况做的这个公证遗嘱有效吗?另我爷爷遗嘱中涉及的该房产,当时造房子所欠债务是有3兄弟共同承担的,我爸爸还了相当大的一份欠债,当时由我爷爷亲自主
去年我家贷款买了一套房,父母交的首付,还贷由我和妹妹共同承担,因父母名下各有一套房,所以产权人本想写我和妹妹的名字,但是我已婚,妻子又在外地,来办手续时间来不及,所以当时就只写了我妹妹的名字(当时她未婚)。今年妹妹结婚了,所以家里想把我名字加上去,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请问还贷中的情况下,我要用什么
您好律师:我咨询一下关于房屋买卖过户期间所产生的问题。 我母亲名下有房产一套,房本名字是我母亲的,今年我母亲想卖掉这套房子,但是在房管局过户时遇到了问题:这套房屋是我母亲和我继父共同居住的平房拆迁所得,我母亲和继父在离婚的时候平房还没拆迁,当时离婚协议写着平房归我继父所有,如果拆迁给房我母亲有优先选
我和丈夫已结婚,近期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由女方娘家出的,剩余部分用女方公积金贷款,男方为辅助贷款。打算一到两年后,女方把现住的房子(婚前女方财产)卖掉之后还贷款,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明房屋是女方个人财产,但是在还贷这期间,如果男方想要离婚的话,他会分到房子的一半吗?还有什么其它办法吗?
我们夫妻两个下有一女儿,现在我们要购买一个门市房,现在女儿在上大学(今年上大二了,未婚),我们要把房屋产权证写女儿的姓名,我要咨询以下问题:1、如果我女儿结婚以后,如女儿出现意外或婚姻问题,房屋产权怎样确定?哪些人有继承权?2、如果女儿结婚后,我们如何保留房屋的所有权? 补充
肖爷爷在学校工作,单位于1957年分给他一套住房(交租金那种,只有使用权),肖爷爷在1968年时丧偶,我奶奶于1991年认识这位肖爷爷并结婚,到2006年肖爷爷去世,肖爷爷家有3个子女,目前现在这个地方马上要拆迁开发,开发商要我们协商处理,如果通过法律,请问我奶奶和肖家3个子女怎么分配这个产权?
是这样的,《安置手册》写当可安置面积超过70平米以上,予以分套安置。假设安置房款需要10万元,得到的各种奖励和补助之和超过安置房款需要为20万元。我是否可以将20-10万多于的钱进行折合米数继续要房,直到安置房款基本等于奖励补助之和。国家是否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限制。
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给我哥出资买了一套房产,但是房本写的是我哥的名字,我妈现在想通过协议或公证等手段限制我哥对房屋的产权处理,让他只有居住和使用权,没有房屋出售和转让权,请问该如何操作呢? 房子最后还是要给我哥的,只是想限制他一下,怕他把房子卖掉或承诺给谁谁之类的。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好!父亲04年购得房产一套,至今尚未办理房产证,只是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办理了备案,现父亲想将房产证办我的名下,请问: 1 购房合同尚未办理,如果想办理房产证到我的名下,可以否? 2 如不可以,房屋转让、房产赠与哪种产生的费用较少?具体费用有哪些?谢谢!
我在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后,发现产权证书上的房号是正确的,但楼层写错,明明是第四层,却写成第三层,这个问题严不严重,需要改回来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