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是离休干部,离休时单位给了块90平方的建房土地(有一个土地证明),当时因为经济原因,90平方的地分成两份,在其中一份45平方的地上起了一栋三层小房(92年起的),另外一份当时连地基都没起。直到2007年,为了办理土地证与房产证,我叔叔与我父亲,还有爷爷(我爷爷就两个儿子)协商,将该地皮与建好的房子进行分配(只是口头协议),我父亲分得老房子,我叔叔得另一分45平方的地皮(当时地皮上已经起好了地基)。08年我叔叔在地皮起了5层的房子,房子的土地证与房产证至今都未办理,所有的证明只有当时的一个土地证明,去年爷爷去世(奶奶还健在),那张土地证明现在在我叔叔手里(土地证明上还是爷爷的名字),前段时间我父亲跟我叔叔商量,共同将各自的土地证与房产证办好,我叔叔故意不办,请问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谢谢!
本人夫妻二人09年在本地购入了一套商品房,但房款的三分之二都是父母出的钱,房产证登记的是我夫妻二人的名字。由于想在外地发展,打算将此套房产归还给父母养老所用,考虑到过户的费用很高,想以我夫妻二人的名义与父母签订一份房产权属协议,协议书上写明从即日开始本套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我父母并请第三方证人予以签字作
婚前老公买了房子,户主是老公,婚后帮忙还了亲戚的借款,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属于共有财产还是老公的个人财产??或者是结婚规定年数后算共有财产的???
你好 我想咨询下关于房产遗产问题 这个问题比较纠结,我的情况是这样: 我家5口人 爸爸(已去世)妈妈 姐姐 哥哥 我(男) 爸爸在世时买了一套房子 房子登记的是哥哥的名字 哥哥当时还没结婚 爸妈当时是想先买套房子给哥哥结婚 然后我爸工厂会有一套房子分下来 到时再买给我 但是这房子买后爸爸就得急病去世了 装修是哥
我现在家里的那套房子是爷爷留下来的公房,后来属于公房转私房的,但是户主(承租人)是我叔叔买下来,上海瑞虹新城拆迁房是按照数砖头来,房子所有价值加起来一共是180万,可以买动迁组给予的房子。 并且户主和动迁组签字协议就生效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家7口人!我爸 我叔叔 我堂弟 我堂兄(大伯的儿子)
我们1997年结婚,现在有两处房子。一处是08年交的首付20万,贷款10万是以他的住房公积金贷的每月还1000。;还有一处是2003年买的他姑的房子,有买房的协议,有他写的一份证明,证明房子当时是我爸出钱购入,房产权归我爸所有。这两处房子房本都是他的名字。如果现在我们离婚,我爸出钱购入的房子能不能归我个人所有?我们贷
请问下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卖方一方仅仅持有购房证明,那他有权利处置该房产吗?比如说出售该房屋 如果购买之后,卖方对于该房是否拥有所有权,法律权益是否会得到应有的维护?
你好,我想问下,我父母在结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夫妻共有房产一套留给我,但是房子的名字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很怕我爸瞒着我跟我妈把房子卖掉,想问下我爸有卖掉房子的资格吗?
别人拥有我家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它起不起法律作用? 我家和我大爷家因为我爷爷的房产划分产生分歧闹僵了,最近不知他从哪搞到一张我家房子的房产证复印件,上面的名字是我爷爷的,他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还要和他争我爷爷的房子,那连我们家的房子都得重新划分,因为那也是我爷爷名下的财产,请问他那张复印件有没有法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