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拆迁.正常情况都是一家分一个宅地基.我家因为有两兄弟,所以分了2个宅地基. 而问题是,别人家有离婚的,他们是只有一个孩子,就有2个地基(一般都是男方跟儿女一起一个,女方自己又分到一个).但我妈她跟我爸离婚也很多年,现在是在外面租房子住,却分不到地基,原因就是有2个儿子,我家已经有2个地基了.我想问下,2儿子分到的2个地基,能不能跟离婚分的地基一样算?村里的理由就是儿女要养老,不能不给老人地方住,我妈以后如果回来住哪,要我们2兄弟自己解决.当然如果我妈回来的话我们兄弟两一定会让我妈住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大家都是离婚,别人有,我妈却没有.常理上讲,2个儿子,一个养一个,当然没问题.但他们只有1个儿女的,难道父母离婚,儿女就可以少点义务,只照管好一个老人住,另一个老人的住处就可以让村里拆迁分配宅地基了吗?我觉得这样很不公平啊,也不是应该那独子或独女自己解决2个老人的住处吗? 我的观点是,既然是离婚,就应该都一样,要有一起有,要么都没有.跟几个子女有什么关系. 现在我想知道,从法律上讲,是不是真的这样,1个子女的,父母离婚可以有2个地基,2个儿子,父母离婚就不能有地基了?还是这只是村里的说法.如果法律规定是这样,那我也无话可说.但如果这都是村里干部自己决定谁有谁没有,我家肯定要打官司的.
你好,我是一名35岁的再婚职业家庭妇女,想占用您宝贵的时间咨询个问题。我是2011年2月份登记的,3月份婆婆原有的一所平房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拆迁,婆婆打算把该房屋给我老公,因为此次动迁面积有所改变,所以用我老公的名义办了贷款,我想问下,因为我是2婚,前一次的婚姻就是因为不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房子上面吃了亏,我
我朋友住的是原单位的集体宿舍(此房产权归单位),与前妻离婚时已有一子,离婚时孩子判女方,男方每月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离婚后四年男方再婚,并育有一女,现原单位的集体宿舍拆迁,将得一笔拆迁款,此款该如何在前妻、和现任家庭中分配?
父母有3个儿子,但对小儿子和老二特别关注,看老大特别不顺眼,什么事都叫老大来承担,小儿子和老二都得到了父母的房产继承,而大儿子要想继承还得给钱,给了钱还得重新建一栋给他们住到死,如今面临拆迁,他们把自己的房产给了小儿子,光叫老大买平方给他们住,3个儿子,本来给以3个平分贴,如今父母却非要赖在小儿子身上
婆婆97年过世后,公公再婚,房子是婆婆与公公所建,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公公再婚后,因后妈的搅合,父子关系不合,现拆迁了,我和老公还有小孩的的平方都被公公和继母拿去,并表示房子不给儿子,我们是否有房产权,应该如何采取法律手段取得,如果不给房子及我们三人应得平方,如果断绝父子关系需要什么手续?急待回复!!
我家当时拆迁时,拆迁办为了尽快让我家同意拆迁就同意我家用钱把我爷爷的35平米的安置房的另外一半买过来(那一半是我大伯的,当时我大伯已经同意拆迁,我家以为我大伯同意卖那一半,可事实是拆迁办骗了我们,人家根本就没同意,他们私自做的主,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我家买那一半的房子,我家才同意拆迁的)。但是当时并未给钱
我家当时拆迁时,拆迁办为了尽快让我家同意拆迁就同意我家用钱把我爷爷的35平米的安置房的另外一半买过来(那一半是我大伯的,当时我大伯已经同意拆迁,我家以为我大伯同意卖那一半,可事实是拆迁办骗了我们,人家根本就没同意,他们私自做的主,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我家买那一半的房子,我家才同意拆迁的)。但是当时并未给钱
儿子造房子和老人一起住,宅基地名字是老人的,且分两个户口,农村拆迁时如何分配?老人其他子女有无权利分配到拆迁的补偿? 老人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均以出嫁生子,现在老人和儿子、儿媳住一幢房子,问题是老人的一个女儿把户口迁回老人处,而儿子和老人是分别2个户口,这对旧房拆迁补偿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