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7月5日我在205省道上出了交通事故,压坏了当地的绿化带,我当时报了警,也报了保险公司,当时事故组来了扣留我的事故车,交警让我找车把货转走,可我把货转到车上的时候,当地镇政府就把我转好的货和车强行的扣留拉到镇政府了,让我当时就赔偿他们的损失,我说我的事故车还在你们这里,再说了我也保险公司呢,保险公司当时股价两万元左右,镇政府跟我要捌万元,他们说是我压坏他们的绿化带要不就给钱,要不就扣货,把我的货都扣在那六天了,这是非法的啊、我打了110出警的是他们当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去了没用,我又去了交警队,交警队说:谁扣你的货你去找谁去我又没扣你的货;谁有权利扣你 的 货,我又找到了市公安局信访部,公安局说:这是镇政府扣你的货他们管不了叫我找市政府,我找了市政府信访部,市政府说:已经打了电话叫我们回去找姜副镇长,当我们回去了还是老样子,《拿钱放货放车》根本不讲道理。我该怎么办呢
我曾口头委托乙方(个体户)以口头合同的方式分三次加工了三个批次的服装,乙方已将这三个批次的服装按时全部交付给了我。但欠了乙方一部分加工费(按照交易习惯,每次的加工费都是在乙方先交付服装一个月左右后我才付款),现我又(第四次)以口头方式委托乙方加工了一批服装1200件,但这次乙方在交付时仅交付了200件给我
甲方曾口头委托乙方(个体户)以口头合同的方式分三次加工了三个批次的服装,乙方已将这三个批次的服装按时全部交付给了甲方。但欠了乙方一部分加工费(按照交易习惯,每次的加工费都是在乙方先交付服装一个月左右后甲方才付款),现甲方又(第四次)以口头方式委托乙方加工了一批服装1200件,但这次乙方在交付时仅交付了20
我开我的轿车于4月24日傍晚在一村庄街道碰一个5岁小孩骨折后(有驾驶证未喝酒),我的车被小孩的家人非法扣留50天,至今未还,后经事故科划分我为全责。期间我积极给医院交钱为其治疗,并多次要求其返还我的车,未果。现小孩已出院半月多,共计医疗费15000多元,出院后其家人又要各种费用80000元,经人调解后至少要50000元
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工作,常年在西安工作手下还带着公司几个人,去年在西安待了一年,在这一年里他给自己多报了一个月的工[大概一个多月工1500],现在公司知道了,然后让当地公安人员带走,现在当地公安让交10000才放人,我想知道这样合理吗? 事情发生在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广府镇 日期2011/2/25
本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因对帐金额不符合,只差2万多元没有立即支付,对方就到本公司把本公司一部价值30万元的汽车偷走,这算什么行为?
今天,我一客户去银行退保。结果,银行的保险专管员强行把我拉进银行,并关上门,非说是我让客户退的。一直扣留了我一个多小时,中间还叫来他们领导,并用手机对我强行拍照,严重损害我的人身自由和尊严。请问:我能告他们非法扣留和侵犯我人身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