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女方自愿在车上与男方开车去外面,回来告男方强奸。女方有向男方Q敲诈钱财。
我养父有一栋房子,已经过户给他的亲生儿子,由于他怕我和他儿子抢房子的所有权,年初的时候就到法院起诉,房子判给了他的亲生儿子,而且法院也强制执行了两次,但我没有搬走,还继续住在房子里。现在我养父到公安局告我非法侵入他的住宅,我是否会被定罪呀
我公司与2010年8月10号发货到潍坊**公司发票已开 欠我公司19826元,8月19号欠货款41342.8元发票未开,自8月21号-9月5号每天催款未给。有证据电话录音、发货单据、发票、银行汇款详单,请问能否起诉并成功。
刘玉萍、陈建国、王立森三人拿贺和平3000元钱是贺和平到衡阳接刘玉萍、王立森、陈建国三人去汉寿调查洞庭湖禁渔期违禁捕鱼和湖南省给渔民的20000元补贴没有发给真正的渔民的问题,交通食宿费,并不违法。这钱给汉寿公安局收走交给贺和平,刘玉萍三人回衡阳市是自己出的钱。至于陈建国帮贺和平办养老保险的指标,他说是省里
被异性朋友强奸,一个月之后提起诉讼,要提供那些证据才能胜诉?
当时想息事宁人的,可一个月之后发现怀孕了,而男方置之不理,但是孩子已经打掉,请问有胜诉的可能吗? 请问需要医院提供哪一类证据?
男友的离婚证当时没有领到手上,当时只签了离婚协议留在手上,婚姻登记处有离婚记录,现在时间久了离婚协议也遗失了,现在要和我办理结婚登记,他是外地的,由村里和镇里盖了章的手写的婚姻状况证明可以到我这边来办理结婚登记吗?是否要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没有证据证明我做了一件坏事,却一口咬定是我做的,我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子,她的两双鞋被倒水,眼镜和一盆植物被损。晚上在酒店打牌,结果手机丢在那里了,第二天早是去拿手机,刚好部门维修人员去上面搞维修,我一起上去了,拿了手机后,和同事聊了下,之后就下来,结果酒店领导没有证据,却一口咬定说是我做的,仅仅只因为我上去了。我把我上去的过程和我做了一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