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夜8时许至7月1日凌晨3时许,深圳市东晓派出所在办理一宗赌博案件时,在现场没有查到任何现金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尹某(警号059744)多次殴打当事人付某,刑迅逼供,屈打成招,至使当事人头部肿大,双腿多处瘀血,一只耳朵失聪,逼迫当事人承认多达七万余元的赌资,并于7月1日凌晨3时许,安排其他民警到当事人家里强行拿走2690元现金作为罚款,于7月1日17时许将当事人刑事拘留。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同案一人遭到检察院抗诉,另一个人的判决是否还能生效
如题:刑事案件涉案二人,一审判决两人均为从犯,均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后其中一人遭检察院抗诉,认为:认定此人为从犯证据模糊,判罚太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未遭抗诉的当事人的一审判决是否还能生效?如不能,应该是怎样的程序?
我朋友给他老板打打工,他老板结了煤款,没给客户,客户把他老板告了,并且还有我朋友。当时客户让我朋友付运费14000元,我朋友付去的时候运费已经付了,他就把钱花了,客户给我朋友要钱是我朋友说钱花了,等有钱的时候再给你吧,我朋友兼两份职,老板付他一份工资,客户付他一份工资,我朋友现在看守所,听公安局的人说,
我弟的鉴定结果是重伤,现在已经提交检察院了,肇事者提出想与我们私了,我们现在能像检察院提出私了吗?如果不能,那应该怎么样能减轻肇事者的罪行!
我一个朋友的孩子,未满16岁,因涉嫌抢劫一次被捕,现已经移交检察院审查,系从犯和初犯,有三人,主犯18岁,主犯持刀但未伤人,抢劫了二百元。请问检察院会作出免于不起诉决定吗?怎么样才能让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呢?有请专业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受理审查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审查时间是1个月,
死者死了半年多了,尸检报告在死者死后一个月左右就出来了,可到现在尸检时取走的部分器官还没有给,也不知现在这些器官是在公安局呢还是检察院,这属于违规操作吗?家里很着急眼看要上冻了想拿回来和他的尸体埋在一起,也算是对死者的一种安慰吧。请大家帮帮忙我该怎么办呢?
请问,申诉书是交给检察院还是交给判决法院?根据是什么。有人说递交判决法院,向判决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为什么还有的说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有检察院报法院?是不是区分不同的情况而定呢。
邻里发生口角,对方一30多岁强壮女子先出手将一60岁老人(被害人患了高血压及哮喘病)打伤住院。医院经检查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被害方即时报警,当地居委会及民警到场时打人方已出逃,目前均未见人(事发至今有10来天)。被害方住院期间找过民警复因无人证很棘手。现咨询一下:1)这类案件是否可判定为故意伤害罪?2
给位律师老师您们好,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6月29日晚,我和一位朋友因乘车问题和一位出租车司机发生抓扯,过了几分钟,来了几名武警官兵,和几名人民警察。当时我们看见警察来了,就停手了站在那里。当时其中的一名警察上来二话没问,就给我胸口一拳,我没任何反抗。我就看着他,他问我看什么看,我就说,警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