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纠纷地点有监控设备而警方不提供,如何认定?本人贡桂琴,2010年12月1日下午3:40左右,与本市杨浦区延吉东路125弄7号已杨浦区长白法律服务所肖顺英在门口发生打架事件,现寻求社会帮助,寻找目击证人,急!急!急!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当事人在事故认定后迟迟不肯提供工资证明等资料,我能否到法院起诉,如果能,该如何诉
我于2010年初开车与一骑轻便摩托车的夫妻发生侧撞,事后在交警事故认定前我为对方提供了全额的医药费等费用,事故认定为:对方(男摩托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无照驾驶,摩托车无牌照,逆向行驶),对方(摩托车乘坐人,驾驶员之妻)我负次要责任(未保障道路行车安全),在事故处理至交警部门调解时,对方当事人迟迟不肯提供
我在一个很大的专卖店购物时,新买的数码相机丢失了,当我要查找是不是店员或是扒手把我的相机丢失,店主告诉我们没有监控设备!!致使我根本无路查询,报警了,有备案,但是警察也说没有监控设备无从下手,我想问一下我的问题,专卖店有责任吗??我可以向他们索赔吗
我在一个很大的专卖店购物时,新买的数码相机丢失了,当我要查找是不是店员或是扒手把我的相机丢失,店主告诉我们没有监控设备!!致使我根本无路查询偷窃者,报警了,有备案,但是警察也说没有监控设备无从下手,我想问一下我的问题,专卖店有责任吗??我可以向他们索赔吗
我租赁的台湾产设备没有达到应有的性能,虽经出租方技术人员维修和操作也没达到应有的指标。而国产的价格低,其性能说明不如前者的机器设备却达到了应有的效能,与出租方交涉,让把设备运回,费用出租方负责,但承租方的租费和其他损失不负责,请问因如何应对?
入职满一年,因公司部门构架变更,需要转工作地点到上海,考虑个人因素,不愿意转工作地点,公司辞退,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作为职工2003年受伤,厂里承认是工伤,当时没做工伤认定,后来2010年工厂卖给别人,厂名改了,老板换了,可是产品没变,伤者工作岗位也没变,现在老板要将其调动到因左手食指伤过而不能胜任的包装岗位(左手食指伤残),多次协商无果,该怎么维权?能否认定为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能有什么赔偿?
请在此本人贡桂琴,2010年12月1日下午3:40左右,与本市杨浦区延吉东路125弄7号已杨浦区长白法律服务所肖顺英在其服务所门口发生纠纷,现寻求社会帮助,寻找目击证人,纠纷地点有监控,警察不提供,怎么办?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