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卖方一方仅仅持有购房证明,那他有权利处置该房产吗?比如说出售该房屋 如果购买之后,卖方对于该房是否拥有所有权,法律权益是否会得到应有的维护?
我在我所居住的当地拍到一处地(国家所有),现在已经动工了,可政府说要我与在国道旁的房屋一样的齐,说是土地规划,但合同上并没说明这一点,该怎么办啊。 是在动工之后提出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准备在房产证上只写女儿名字, 请问,1 如离婚,丈夫是否有权分割该套房产? 2 该房产是否需要公证,证明该房产只给女方一人,非夫妻? 3 如要公证,公证费用如何收取? 是否适用公法费用的相关规定-----“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 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
本人夫妻二人09年在本地购入了一套商品房,但房款的三分之二都是父母出的钱,房产证登记的是我夫妻二人的名字。由于想在外地发展,打算将此套房产归还给父母养老所用,考虑到过户的费用很高,想以我夫妻二人的名义与父母签订一份房产权属协议,协议书上写明从即日开始本套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我父母并请第三方证人予以签字作
婚前老公买了房子,户主是老公,婚后帮忙还了亲戚的借款,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属于共有财产还是老公的个人财产??或者是结婚规定年数后算共有财产的???
你好 我想咨询下关于房产遗产问题 这个问题比较纠结,我的情况是这样: 我家5口人 爸爸(已去世)妈妈 姐姐 哥哥 我(男) 爸爸在世时买了一套房子 房子登记的是哥哥的名字 哥哥当时还没结婚 爸妈当时是想先买套房子给哥哥结婚 然后我爸工厂会有一套房子分下来 到时再买给我 但是这房子买后爸爸就得急病去世了 装修是哥
我现在家里的那套房子是爷爷留下来的公房,后来属于公房转私房的,但是户主(承租人)是我叔叔买下来,上海瑞虹新城拆迁房是按照数砖头来,房子所有价值加起来一共是180万,可以买动迁组给予的房子。 并且户主和动迁组签字协议就生效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家7口人!我爸 我叔叔 我堂弟 我堂兄(大伯的儿子)
我们1997年结婚,现在有两处房子。一处是08年交的首付20万,贷款10万是以他的住房公积金贷的每月还1000。;还有一处是2003年买的他姑的房子,有买房的协议,有他写的一份证明,证明房子当时是我爸出钱购入,房产权归我爸所有。这两处房子房本都是他的名字。如果现在我们离婚,我爸出钱购入的房子能不能归我个人所有?我们贷